自闭症家长的诉求是什么(1) <抽动症>
在美国,1975年颁布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PL94-142)规定,3-21岁的残疾儿童可以享受适当的免费教育和相关的特殊服务。学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这样特殊教育才能得到联邦政府的相关教育经费,地方当局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1990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法》(IDEA)首次将自闭症和脑外伤患者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规定自闭症谱系障碍学龄前儿童可以享受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包括教育指导和相关服务。
《特殊教育法》涵盖从儿童出生到21岁的年龄。无论学生的家庭背景如何,父母是否合法居民,任何有身心发展问题的学生都有同等权利享受美国公立教育和特殊教育相关服务。它的医疗补助系统也包括自闭症儿童。美国国会于2000年通过的《家庭支持法案》的核心思想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维持和提高家庭照顾精神和身体残疾者的能力,让精神和身体残疾者及其家人能够像普通家庭一样生活。医疗补助制度和家庭支持法大大缓解了自闭症儿童家庭的经济压力,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自闭症家庭经济压力大,渴望得到政府救助,加强对自闭症患者的社会保障。调查显示,860%的家长表示“政府提供的资助”有待改善。对于康复训练的费用,382%的受访家长希望政府和家庭分担,360%的家长希望政府分担,30.6%的家长希望政府、家庭和康复机构分担。712%的受访家长表示希望自闭症儿童能够得到康复救助。
根据劳工及福利局出版的《香港概况:残疾人士康复服务》,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共有2363个名额,为2岁以下及符合一定要求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提供早期训练课程,重点是家长每周参与1至2次。此外,幼儿园和托儿所计划为残疾儿童提供1,860个名额,以容纳2-6岁的轻度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并提供55天的全日制培训。特殊儿童护理中心(有或没有住宿服务)为2-6岁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提供总共1,622个名额。对于学龄特殊儿童教育,教育局根据学生残疾情况和家长选择提供学位。比如智力正常的自闭症适龄儿童,会被教育局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他们将接受特殊教育服务中心的校本支援服务和跟进服务。学校亦会因应学生的需要,获得1万至2万港元的学习支援津贴。认知能力低的自闭症适龄儿童会被安排入读特殊学校。
在香港,社会福利署的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残疾儿童学前服务)协调学前特殊儿童服务,以帮助被诊断患有自闭症的学前儿童。特殊儿童学前服务可分为三种类型:早期教育和培训中心、幼儿园和儿童护理中心以及特殊儿童护理中心。该中心由非政府机构营办,并由社会福利署资助。
自闭症家长的诉求之一,是希望政府加大对自闭症人士及家庭的支持力度,完善自闭症人士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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