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岁自闭症儿童终于受审。 [精神分裂]
夏某佳在广州市番禺区某镇某村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在广州也叫培训基地),专门招募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夏某佳为公司法人。2016年3月,夏某佳两次脑出血,造成行动不便。之后,该基地由其女儿夏某管理。
广州某康复机构4岁自闭症男孩死亡事件终于尘埃落定。然而,中国仍有许多非法组织和个人打着“治疗自闭症”的幌子,欺骗和虐待自闭症儿童。如何遏制一个局面,值得我们深思。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自闭症康复机构管理人夏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6年3月2日,自闭症男童小华(化名,2012年5月出生)被母亲送到该机构进行康复治疗。4月27日上午和下午,在最高气温31摄氏度的天气里,这家机构的老师们按照公司的安排,带着奥巴纳的其他自闭症儿童,分两次进行了10多公里的徒步训练。当天16时许,负责照顾小华的简某发现孩子出现发烧、中暑等身体不适,让其卧床休息。9时许,当他们发现小花有发烧和抽搐的迹象时,他们通知了基地工作人员龚,并电话通知夏如何处理小花的病情。
几年前,广州一起4岁自闭症男童在康复机构拉练致死事件震惊了全国。日前,这件惨剧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后来,夏某发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夏某无视国家法律,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原审判决判处上诉人夏有期徒刑一年,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对夏及其指定辩护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因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无视国家法律,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依照刑法规定,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一年。
广州一康复机构4岁自闭症男孩死亡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震惊全国,公众纷纷发声谴责。康复机构负责人夏某也被推上被告席。
夏某,女,199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湖南省岳阳市人。
夏某在征求父亲夏某佳的意见后,将父亲将小花放入太空舱取暖的决定告诉了龚某。当天20时许,夏某、夏某佳回到基地,看到小华仍在发烧、抽搐,但未及时送医院治疗。他们直到当天21时30分才拨打120求助。小花被送到医院,23时左右死亡。经鉴定,小花的死因与中暑一致。

- 上一篇:明星的袖子-兄弟 {精神分裂}
- 下一篇:星的袖齿 <精神分裂>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