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闭症后果调控的第三种干预方法:过度矫正法 《自闭》
过度矫正的应用虽然能快速约束自闭症儿童的问题行为,但也可能因应用不当而导致儿童不适或使其感到疼痛。因此,自闭症专家提出了应用过度矫正时应遵循的一些原则。
第二,自闭症康复师自己做工作来纠正孩子的行为。
有时候,当自闭症孩子表现出一些问题行为如自我刺激等,他们的家长会大声喝阻。用大声喝阻来抑制问题行为的做法,有时会奏效。其中原因,可能与大人声音所具有的惊吓性有关,有些孩子会一时受惊而停止自我刺激等问题行为。但是在临床中,这种方法也不是时常有效的。因为很多自闭症孩子在进行自我刺激的刻板性行为时对来自外界的声音往往没有反应。而且在许多公共场合,自闭症康复师也不宜常常使用大声喝阻的方法。所以,自闭症康复师在使用喝阻方法以后还应该配合使用其他一些后果调控的方法来增加干预效果。而过度纠正法,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后果调控方法。
如果一个孩子有了错误行为或动作,自闭症康复师不仅要求孩子纠正错误本身,还进一步地要求孩子做更多的正确动作,这便是过度纠正法的实质。例如,在学校环境中,一个学生写错了一个字。老师可以让该学生在纠正了错字后,再写五遍同样的字。这就是过度纠正法的应用例子。
最后,过度矫正法不应单独使用,应与其他更积极的干预方法结合使用。比如,很多临床实验证明,过度矫正和强化相结合,往往能对自闭症儿童的问题行为产生较好的治疗效果。
首先,自闭症康复者在使用语言阻止不当行为时,应该务实,而不是冲动或情绪化。
在Freeman等人(1977)的实验中,一个接受治疗的自闭症儿童用嘴吮吸拇指。治疗师使用了过度矫正的方法。孩子每吸一次大拇指,就把手从嘴上拿开,放在身体两侧30秒左右。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矫正治疗,孩子吮吸拇指的行为已经不可持续。
第三,孩子停止参与活动的时间要很短。一般来说,两岁的孩子最多只能停止活动两分钟;3岁的活动最多只能停止三分钟,以此类推。
其次,自闭症康复师在对自闭症儿童的问题行为进行干预时,一定要小心、温柔;此外,自闭症康复治疗师应该在孩子的行为回归常规后立即停止动手干预。
首先,自闭症康复师用语言指出孩子行为的问题。
第三,必要时,自闭症康复老师实施停止孩子参与活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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