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孩子自己是自闭症,却被推卸意外伤害的责任。 [儿童自闭症]
我生气地对B女士说:你说孩子精神错乱,到处乱跑。事发前,我家孩子一直默默配合班级。你的同事也允许我进入教室陪伴孩子。我非常感激她。说你我只想要钱,我真的要你赔钱,因为我不接受道歉。你说有监控,监控里,你看到别的孩子推我孩子。如果我的孩子在事发前跑来跑去,我不希望你赔偿。如果不是,你在撒谎。这还没完!
因为我们最终的理想是在一个和谐包容的社会里彼此温柔相待。
所以责任要明确,爱恨也要明确。
这时候B先生说能不能再协商一下,让我提出具体要求。多多奶奶提出的1000元赔偿被b先生改成了500元,我说等警察来了再协商。毫无结果。
反观B女士,因为朵朵自闭症而推卸责任,这种不恰当的行为毕竟是个例。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理性的。
如果我们是受害方,要尽量避免别人报警,心平气和的沟通。比如多多受伤这件事,如果对方从一开始就态度好,不推卸责任,不趾高气扬的让我们走司法程序,不让B女士出来说闲话,或许早就解决了。因为我一直承认体验馆的个别老师还是很善良的,所以在我离开之前,我感谢了陪我们去医院检查的工作人员,这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在前台做了简单的包扎,工作人员同意陪我们去妇儿医院做一系列检查,并承担医药费。好在多多的骨头没有问题,只是皮外伤,说明多多并没有因为感情问题而受到二次伤害。
回到体验馆,B女士接待了我们,我要求看监控。这时总经理B先生也来了,问了我们的要求。多多奶奶的意见是赔偿艺林五天的学费。一开始B先生让我们出示学费收据,然后马上说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希望我们走司法程序。我说要不要先看看监控再决定要不要走司法程序。B先生说监控坏了,打不开。
最后警方协调赔偿金额从1000元到600元。真的不行。这不是钱的问题。因为600元无法消除我的愤怒,B先生最后主动说800元。我认为这个赔偿金额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警察在这个事件中一直在帮助我。那我要求退款,完毕!
警察还要求查看监控。B先生说监控被破坏了。警察说不可能,打电话给同事要求调取监控,负责人拒绝了。
站在商家的角度,他们会有一套解决客户索赔的办法,防止被敲诈,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承认事实和合理赔偿的原则上。显然这个机构的应急训练是不足的,全靠员工性格的即兴发挥。但自以为是的做法(B女士的头和马的嘴不相符)导致顾客和店家的矛盾升级。她说的越多,失去的就越多。
在接下来的谈判过程中,B先生一直表现出谦虚谨慎的温和态度,但每当提到B女士,我总是情绪失控。警察安抚了我。他已经批评了b女士。如果我继续这种态度,他就不会再帮我了。然后警察和B先生要求B女士回避。
的确,我不想把讲道理的机会变成讹诈谈判。当他们承认错误时,我不得不让他们承担损失。
课间,我悄悄进入活动,看到朵朵还一个人在角落里,显然跟不上大家的进度,但是小孩子的优点就是安静配合。之后多多带着穿警服的小分队出来了,跟我说是其他小朋友帮她穿的警服。然后9个孩子上了警车,绕着中心走,完成任务。我一直跟着警车。
1.我们调了监控,发现我们工作人员开门的时候,其他孩子推了你的孩子,导致你的孩子摔倒。
听了B女士的话,我脑子真的不正常。这是赤裸裸的侮辱,是对我只要有钱就不在乎孩子的侮辱,是对朵朵精神失常的侮辱。我觉得它击中了每个明星妈妈最敏感最脆弱的地方。
但是多多参与警匪游戏是封闭的,有专门的负责人。这时,监护权被转移了。而且该员工发现多多行为迟缓,却未尽到安全责任,让孩子从其手中掉落。他和该机构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充分说明了告知孩子的必要性。
那么回到自闭症孩子的危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孩子的有害行为,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
多多当天在体验馆参加了三个项目。第一个是制造肥皂。因为不能陪她,我跟体验馆女员工A说,多多轻度自闭,但是语言理解和课堂纪律比较好。希望她能多关注多多。员工A很好心,允许我进入现场协助多多。
在我看来,钱不是最终目的,但钱是我挽回尊严和权利的代表性工具,因为商家在乎。如果只是道歉,他们不会受到惩罚,更不会知道一个母亲的底线是什么。
这个分析的责任其实很简单。第一个项目做肥皂的时候,我通知工作人员多多是ASD,让孩子们顺利完成任务。这是通知别人的好结果。在第三个项目的警察角色中,由于多多在没有告知第二个项目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成功制作披萨的侥幸心理,我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在某种程度上是有责任的。
这时候警察就充分发挥了保护民众的功能。首先,他们批评我,认为我太情绪化。然后严厉批评了b女士,不管孩子是什么样的情况,既然你开了这样的机构,孩子在这里受伤,你就有责任推卸,而不是说孩子怎么样。
在这次事件中,警察起到了关键的调解作用,因为他的权限大于普通人,他能及时获取相关据。虽然他无权要求商家赔偿多少,但至少整个纠纷可以顺利处理,而不是一直僵持下去。
第三个项目是警察职业经历。因为做披萨的成功,我没有向负责这个项目的工作人员说明多多的情况。这是我在整个过程中处理不当的地方,因为多多之前没有参加过这种体验教学,吸收太多理论课的能力有限。没有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间接导致了孩子的意外。
相信很多家长都会遇到这样的事件。他们应该告诉别人他们的孩子患有自闭症吗?在什么情况下,他们告诉别人后没有得到理解怎么办?经过这件事,我有了更深的认识,在此发表拙见,仅供参考。
我的回复是,我已经告诉你的员工,孩子有轻度自闭症,但这不应该成为你推卸责任的借口。况且我们还没坐下来细谈,你就已经推卸责任了,我只好和你面对面坐下来谈。至于孩子是什么原因掉下车的,什么时候流血的,我很乐意去找你看监控。如果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绝对不会诬陷你们。
所以当我第一次告诉一个陌生人我的孩子是ASD的时候,我得到了理解和帮助。这一举动让我充满感激和希望。
B女士主动为我们退票。我说这还不够。我们回体验馆面试吧。于是,B女士开始了她的讨论:
我和奶奶决定回体验馆和工作人员商量赔偿事宜,这是明显的责任过错,造成了我们时间、精神和后续护理的损失。由于朵朵的特殊性,即使我在任何一家儿童中心受到伤害,只要这个伤害是我们疏忽照顾,我不会给任何人、任何机构造成任何麻烦。
首先要客观看待伤害事件,而不是伤害发生的地点。比如孩子在游乐场受伤,如果没有工作人员或者不需要工作人员管理的地方,其他顾客造成的伤害或者游乐场设施不合理都不是原因,我们应该主动承担损失,因为我们希望社会包容,这是相互的。如果孩子伤害了别人,精神病鉴定也不能免除我们的责任,我们还得主动承担对方的损失。就像体验机构伤害了我们一样,需要承担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警察10分钟左右赶到现场,我还没开始解释原因。B女士率先向警方出示了手机拍摄的孩子的报告,称孩子是在体验课程中受伤的。他们也陪着孩子去医院检查了,也没什么事。现在,孩子家长找他们赔偿,不是他们的责任。
5月31日上午,我们在译林结束了六一文艺汇演。因为演出很成功很协调,又恰逢她农历生日,我和奶奶决定下午带孩子去世界儿童职业体验馆参加职业体验。在体验馆参加活动期间,多多因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身体受伤。经医院治疗,报警协商,当天达成赔偿协议。
但就在我下车的时候,中心的男工作人员用力开车门,直接导致了靠在门上的朵朵从半米高的车上摔了下来。我马上带朵朵去检查她的身体,发现她的手肘被擦掉了一层皮,血还在流。在场的其他家长都是目击者,朵朵没有受到惊吓,情绪开始失控。但我的安抚并没有造成其他伤害,只是后来成为中心推卸责任的借口。
第二个项目是做比萨饼。多多的问题我没跟工作人员说。因为多多是在艺林的情境课上学会做披萨的,她不仅知道怎么做还很喜欢,所以我并不担心她。我只是隔着玻璃门观察她,多多顺利完成了披萨的制作,让我重新感到了快乐和希望。
在我们打车回体验馆的路上,陪我们看病的工作人员让我们接电话。负责体验馆的女士,简称B女士,跟我说话。
我觉得很有必要。我们主动告知别人孩子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需要和别人发生社会关系时,主动告知会让别人提前做好准备,必要时提供帮助。第二,当孩子给他人带来麻烦,给环境带来不稳定的时候,我们会告诉别人,我们希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其他情况,我觉得一般人都不会主动告诉别人,以免被另眼相看。
我接管了谈话。如果孩子有骨伤,我想我们现在也不会去麻烦警官,而是坐在法庭上。孩子之所以擦破皮,受到极大惊吓,是因为你们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这样的精神刺激需要后续的护理,我觉得你应该承担。所以希望警官查一下监控。如果孩子在我手里或者如B女士所说被其他孩子伤害,我绝对不会做任何赔偿。
如果我们是受害者,要慎重考虑是否报警。毕竟消耗社会资源是需要时间和劳动的。谨慎是指不要在与对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报警或威胁警察,而是要客观分析责任原因,采取和平快速的解决方式作为有效手段。因为这个案子,从我报警到协商结束差不多一个半小时,还不算我去医院之前的时间。在此期间,一些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可能无法等待。还好那时候奶奶一直陪着多多。
B女士很激动的让我们走司法程序,说监控只拍到我们打扮的视频。所以,我质疑B女士之前的说法。我在监控里看到其他孩子互相推搡,彼此手里都有伤。我的内心充满了无助。15秒后,我确认司法程序是唯一的办法。我打通了110,因为我知道110有监控权。
这时候警察和负责人要求B女士向我道歉,我当然不接受。
被恶毒的人点燃后,用很流氓的方式对待流氓,我觉得还好。
回到文章开头,我想表达的观点。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