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自闭症父亲起诉离婚,厦门法院不予支持。 [自闭症孩子]

时间:2022-08-26 23:14来源: 作者: 点击:
  

庭审中,虽然阿荣坚持离婚,但小玲表示不同意离婚,愿意努力修复夫妻关系。而且,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法院认为在未对小浩的抚养问题做出妥善安排之前,不宜解除其婚姻关系。阿荣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没有根据,不予支持。

自闭症儿童有他们自己的特殊问题。不管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感受,我希望他们能充分考虑孩子的困境,做出妥善的安排,然后再决定他们的婚姻是否能持久。厦门法院的判决对涉及特殊子女的婚姻纠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阿荣和小玲(化名)于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豪。小浩在一岁零七个月的时候被确诊为自闭症。于是小玲辞掉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小浩,而阿荣则外出打工,负责家庭生活费和孩子的医疗康复费用。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小玲带着小浩去了几个城市进行自闭症康复训练。这期间两人关系逐渐恶化,开始分居。2017年6月,阿荣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后被法院驳回。2018年5月,阿荣再次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要求获得小浩的抚养权。

虽然他们的做法确实令人同情,但无疑把本应由两个人承担的压力完全留给了配偶,也让孩子的恢复和生活雪上加霜。

那么,因为未成年子女患有自闭症而起诉离婚,从法律角度讲有意义吗?法院会支持吗?厦门海沧法院最近发布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很有借鉴意义。

厦门海沧法院审理认为,阿荣主张离婚后由自己抚养小浩,但其工作状况决定了其无法长期、高效地照顾和陪伴孩子。从自闭症儿童的角度来说,母亲当家,父亲出当家的模式是最好的选择。虽然夫妻双方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但作为父母,还是应该履行家庭义务。

很多孩子确诊自闭症后,父母一方因为不愿意或无力承受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要求离婚甚至不辞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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