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闭症儿童每年可获得2.4万元康复补助。 <自闭症症状>
日前,浙江出台《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规定浙江省0-6岁自闭症儿童每年可获得最高2.4万元的康复补助。
2.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助:对低收入家庭和边缘家庭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高6000元的补助,用于领取康复期间的额外生活费。
3.服务:残疾儿童的监护人可以自主选择指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及时录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信息。
2.审核:由县(市、区)残联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设计低保、边缘家庭的,与民政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经审查合格的,出具在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书面意见,作为资金结算的依据。
对于浙江省0-8岁自闭症儿童家庭,监护人可参照上述康复补贴制度,及时为孩子申请补贴,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促进孩子更好的康复。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明天计划”和“增翼计划”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基本康复训练:对与残疾类型和医学诊断相对应的残疾儿童和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自付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月最高2400元,每年最高24000元。
1.申请:残疾儿童的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出具居住明)。确需在省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应当在接受康复治疗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2.上述对象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凭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休学或休学明,年龄可放宽至8周岁。
4.结算:在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后,在最高补助标准内,按照实发补助的原则,直接与定点康复机构结算。在省外各类医疗机构和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手术或基本康复所产生的自付费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按照最高补助标准内实际补助的原则分配给监护人。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由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批准后发放给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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