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儿童康复机构教师未提起公益诉讼案。 {自闭症孩子}
清城区检察院认为,相关康复训练机构涉及损害自闭症儿童权益的线索,因案件涉及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相关专业问题,决定立案调查,固定相关据,并积极联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专业人士协助办案。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回复称,将与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合作,尽快启动自闭症康复机构教师资格培训,解决康复机构教师职业资格问题;监督康复机构重新起草康复服务协议,送上级部门审核后,由康复机构与儿童监护人或代理人签订;督促各康复机构配备和加强安全监控等设备设施,按规定将监控视频保存期设置为30天以上,完善户外活动场所监控设施。此外,上级部门将结合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复评工作,对全市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复评,规范准入门槛,有效监督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清城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指导有能力的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师资,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在职教师培训;监督有资质的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与儿童监护人或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规范;督促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按照标准化建设的标准要求,配备和加强安全监控等设备设施;主管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监督并责令整改。
检察机关依法在未成年人和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精准聚焦自闭症儿童权益保护,督促和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管理指导,健全和完善康复机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
针对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管理漏洞,清城区检察院督促合作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帮助维护自闭症儿童合法权益。
据悉,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解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千案展示、百案测评、十案示范”活动。该案入选“千案秀”案例。
南都记者王玉玲通讯员陈双近日,广东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督促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整改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2年3月,清城区检察院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逐一走访,对相关单位是否依法对分管康复机构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核实,相关机构部分在职教师普遍不符合相关资质,未能保在职教师接受专业培训;与自闭症儿童监护人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监控设备存在盲点、监控视频保存期限短等问题。从伤害事件的教训来看,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自闭症儿童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据披露,2022年1月,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清城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一家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机构在招聘、师资培训、安全管理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相关主管部门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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