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基层非政府组织批准或由基金会资助 [多动症]

时间:2022-09-09 11:05来源: 作者: 点击:
  

今年2月,媒体报道北京市社会组织登记将突破“双重管理”体制,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部分社会组织仍面临体制困境。

据一位被征求意见的业内专家介绍,《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条规定,“基金会为保值增值而进行的投资总额,不得高于上年末总资产的10%,年投资回报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该条例修订草案中的另一条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应当有70%来自主要捐赠人,这样基金会会更加依附于发起人或者发起企业。

一直以来,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制度。除民政部门为登记机关外,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在这种体制下,很多基层民间公益组织,因为很难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不得不通过工商登记,作为企业来经营,或者干脆不进行法人登记。基金会的支持对这些草根组织的生存意义重大。相关专家表示,这一条款的成立,将意味着大量在工商注册、没有注册法人的草根公益组织将面临基金会“供血”的中断。

上周,民政部完成了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新规会带来哪些变化,引起了很多关注。记者从被征求意见最多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基金会管理条例》在四个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

众所周知,基金会只有钱多了,才能做得更多。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洪曾表示,基金会应该是社会创新的引擎。“它有钱,钱是资源,基金会是整个社会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但是,在我国以往的基金会发展中,特别是对于不能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非公开发行基金协会,普遍通过投资来实现基金会的保值增值,以保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星雨是国内首家为自闭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民办教育机构。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工商登记中一直以企业名义经营。“如果新规真的禁止基金会资助我们,真不知道之后会怎么样。”该机构负责人孙忧心忡忡地说。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底,财税部门就制定了基金会从事经营活动要像企业一样缴纳25%所得税的规定,引起了基金会联名信的反弹。至今没有结果,这次的修订稿比上次的财税政策更加严厉。对此,纳拉达基金会副主席徐永光表示:“大基金会只能越做越小,最后甚至面临倒闭。”

据了解,目前,我国非公募基金会主要通过个人和企业捐赠设立。但基金会成立后,很多非公募基金会都在不断发展,除了发起人或企业的支持,还在开发更广泛的捐赠资源。金说: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分类是以能否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为依据的。就目前的规定来看,非公募基金会可以私下募捐的人数和方式没有限制,只是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募捐。所以之前很多大型非公募基金会都有非常强的募捐能力,同时保持良好的发展活力。一位专家表示,如果此次修改对捐赠来源进行限制,一方面会使非公募基金会越来越依附于发起人或发起企业,难以有更多的自主管理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曾经通过非公募基金会实现公益愿望的群体参与公益的机会。

据了解,此次条例修订将规定“基金会不得资助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组织,不得与其合作开展活动,不得发展会员。”

虽然新规修订草案中的一些内容让很多人不安,但也有可喜的变化。在此次条例修改中,没有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只有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基金会依法开展活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业务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这意味着“双重管理”将告一段落。

原来,2009年,北京市确定了10个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分别是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科技、残疾人服务、华侨、文艺、社科、医疗救助、法律类社会组织。这10类组织分别对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的服务管理。

记者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政系统负责人处获悉,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登记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已提上日程,预计今年6月开始破冰。

基金会中心网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百强基金会总资产265亿元,投资增值率4.64%,平均收益1200多万元。基金会的投资部分约占总资产的30%,但如果减少到10%,基金会的资产就会缩水。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表示,国外没有类似的投资总额限制。比如在美国,当一个机构的投资收益超过一定比例时,就认定该机构与企业性质相似,不再享受免税待遇。

“双重管理”体制取消后,民政部门成为唯一的登记机关。因此,新规对基金会的内部结构做了更详细的设置。“总的来说,这次条例修订还是有很多积极的信息。比如基金会准入门槛降低了。”邓对说:

前不久,星星雨主任孙听说北京的社会组织可以由民政官员直接登记,兴奋地提出登记要求,但得到的答复是星星雨属于北京10个“枢纽”社会组织,仍需所在区残联管理。

“星雨”属于“枢纽型”社会组织,由其注册地的残联负责。“民政局说,民事登记不包括我们这种‘枢纽型’社会组织。”孙玩得很开心。事实上,在区残联实现注册对于“星雨”来说,意义是一样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快速注册摆脱“企业”身份,孙的回答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申请的主管单位也从来没有说不,但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让我们不断修改材料,所以我们还是企业身份。”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表示,该条款的另一个突破是,过去深圳“探路”的模式将在全国推广,即非公募基金会将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此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仅限于省级民政部门和国务院民政部门。

除了以上两点,《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另一个变化,还将针对中国公益链条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处于“灰色地带”的未注册草根组织而产生。

以前基金会也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导致很多民间基金很难找到一个有能力的业务部门来挂靠,只好挂靠大型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双重管理”的不便,最好的说明就是李连杰身上的“壹基金”。几经波折,今年1月11日终于在深圳成立了一个公募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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