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自闭症儿童相关的残疾人法律(1) {高功能自闭症}

时间:2022-06-14 00:18来源: 作者: 点击: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约为826万人。其中0-6岁学龄前精神残疾儿童约为1万人,6-14岁学龄期精神残疾儿童为6万人,而自闭症成为儿童精神残疾致病的最主要原因。目前,尽管暂无明确的自闭症儿童人口数据。实际上这一群体的人数非常庞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残疾儿童的权益保障与法规缺失严重,他们面临受教育权受限制、就业机会少、医疗康复困难等诸多问题。因此,进一步推进残疾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更有利于支持残疾儿童群体,保障这一特殊群体未来和谐、平等、充分地融入社会生活。

随着国内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不得歧视残疾未成年人”对残疾儿童的保护。2008年,国家教育大学第二次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以“平等、参与、共享”为宗旨,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新的细化规定。所有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残疾儿童。同时,《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保护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和教育权,提出“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的救助治疗和康复”,“优先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这些新规定标志着中国在保护残疾儿童权利方面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此外,20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本地区残疾人重大问题的讨论和交流,启动了1993年至2002年亚洲残疾人十年和2003年至2012年太平洋残疾人十年,大力推动和支持亚太残疾人十年,努力为残疾人创造包容和无障碍的社会环境。

1990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保障残疾人社会权利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中国开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原则、途径和措施,成为中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主要法律渊源。在此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中国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将保护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权利的内容纳入正式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当时我国政治经济条件发展不充分,法律基础和法制建设薄弱,包括法律本身的规定不明确,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内容

中国自闭症网
中国自闭症网
致力于打造中国自闭症门户网站
如果您有合作需求
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好友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