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伯格综合症和自闭症的第二个区别是:语言迟缓 <高功能自闭症>
关于儿童和成人是否符合阿斯伯格综合症诊断标准的DSM-IV标准中提到“没有明显的语言发育迟缓(即两岁不会说一个单词,三岁不会用简单的句型交流)”受到了语言病理学家的批评。换句话说,如果早期语言发育迟缓,即使其他方面符合阿斯伯格综合症的特征,按照这个标准,这个孩子仍然要被诊断为自闭症,而不是阿斯伯格综合症。
一位有多年自闭症经验的言语病理学家批评,将所谓的“显著语言发育迟缓”作为排他性标准,因为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容易导致定义的模糊性和医务人员缺乏可操作性。关于新生儿如何发展语言能力的最新研究表明,事实上,新生儿在一岁时就可以说出一个单词,在一岁半时可以使用简单的交流短语,在两岁时可以说出简单的句子。按照DSM-IV的标准,这样的语言发育可以判定为发育迟缓。
语言迟缓是吉尔伯格用来判断阿斯伯格综合症的标准之一。一个具有典型的早期自闭症症状但后来语言发展顺利的孩子和一个没有语言障碍的阿斯伯格综合症孩子后来的语言能力基本相同。根据很多医务人员的意见,早期语言发育迟缓不能作为排除阿斯伯格综合症的标准,但可以像吉尔伯格标准一样作为“相容性”标准。在诊断和评估的过程中,重点应该是语言使用的现状,而不是过去的语言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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