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康复机构还没有复课。康复老师工资待遇怎么样? 《自闭症训练方法》
自闭症康复机构受疫情影响,无法与自闭症康复教师订立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订立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机构无需支付未订立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关于辞职问题,辞职申请自送达自闭症康复机构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办理离职手续的,不影响离职申请的有效性。自闭症治疗师从离职到离职期间的报酬可以根据员工实际提供的劳动来确定。
如果试用期内的自闭症康复教师有60%因疫情原因无法重返工作岗位,建议企业自闭症康复机构采取弹性试用考察方式。如果通过弹性考察无法达到试用期考核的目的,机构可以与康复师协商延长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的精神。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解答》,明确了处理方式,为解决自闭症康复机构与自闭症康复教师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提供了依据。
首先,当新招聘的受疫情影响的自闭症康复教师不能按约定上岗,自闭症康复机构与员工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发生争议时,若自闭症康复机构已安排康复教师以灵活用工方式提供劳动的,康复教师开始提供劳动的日期为企业开始用工的日期,即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机构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企业自闭症康复机构与治疗师对疫情期间I-capital治疗的计算标准存在合理的理解偏差,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仲裁或审判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欠费。机构方不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故对自闭症康复导师要求机构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自闭症康复机构中断教学,运营面临招生、续费甚至退费的挑战,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不可避免。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自闭症康复教师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时间不应计入原约定试用期。扣除受疫情影响的时间后,实际试用期超过原约定试用期的,康复师可以要求自闭症康复机构按照试用期的月工资支付实际履行期间超出原约定试用期的工资差额,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机构按照试用期的月工资支付该期间的赔偿金。自闭症教师的试用期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就新冠肺炎的疫情而言,许多自闭症康复机构面临着亏损甚至破产的困境,大量自闭症康复教师也面临着失业和转岗的压力。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共同渡过难关。
自闭症康复机构在疫情期间未向返岗员工提供漱口液、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法律将支持自闭症康复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在自闭症康复机构与员工康复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双方可以以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中,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使用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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