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着政策足迹,我们找到了成年自闭症儿童的未来之路。 《自闭症训练方法》
周野认为,在不断出台扶持政策的支持下,残疾人就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招聘企业也面临着投入和产出的实际负担。所以,即使有些企业招了残疾人,他们也很难真正参与到岗位工作中,尤其是智障、智障人员。因此,她建议在中国设立“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由政府出钱。他们可以进入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给予残疾人就业支持,让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享受工作带给他们的价值。
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和完善原《随班就读办法》第三至第六部分中的相关具体条款,从入学、教学要求、师资建设、家长参与等方面明确普通学校的责任,以及如何构建内部支持体系,提高其融合教育的实施水平,有效落实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原则,保障其教育质量和融入校园生活。
希望在支架式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为家庭提供尽可能适合家庭场景、符合家长能力的康复辅助器具,进一步提高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效果,降低家庭干预的难度和成本。
她建议:强化政府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建立统一的统计信息平台,方便查询和管理。
邰丽华建议修改1994年版的《随班就读》,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建议新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肢体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低下、精神障碍和多发性障碍儿童,以及经专业评估意见确认的其他特殊需要儿童。
每年参加全国两会,高晓迪都会为残疾人群体呼吁。今年,她继续为残疾人群体代言。"关注残疾人就业,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对于这些群体来说,支持性就业是指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派出就业辅导员,对精神残疾人的实际工作进行专职指导和监督,使其在普通企事业单位获得稳定且有收益的工作机会。但是,目前传统的残疾人保护性就业逐渐向支持性就业转变,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太专业的东西,父母学不会,用不会,也是白学。培养专业人员需要时间和金钱,专业人员的康复干预成本也很高。
于学勤表示,各地对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不均衡,大多是指导性建议。相关强制性措施普遍缺乏,就业创业鼓励支持机制尚不完善。
应完善特殊教育的法律政策,建议在特殊教育法中单列一部法律或在义务教育法中单列一章规定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这将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发展。同时,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在门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被诊断为自闭症的家庭,无法回答“在家怎么办?”由于经济因素、照顾者的文化水平、当地缺乏好的康复机构等原因。。因为,如果简单的几句话就能做到,自闭症如何成为无数星宝家庭的康复难题?
此外,还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托养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自闭症家庭志愿服务体系,协助托养机构运营。
高晓迪是一名听障委员,她用手语参加了两会。她认为,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她希望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且在职业认证中,对残疾人的不合理限制也应该取消。
刘小兵代表建议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重新定义自闭症患者。第一,将自闭症与精神残疾分开,作为单独的残疾类别,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为了缓解自闭症家庭的压力,他建议建立一个成人自闭症护理机构。以上海为例,建立自闭症照料机构时,应由市政府牵头,根据全市自闭症患者分布情况,并打破户籍限制,安排就近入学。开展自闭症照料者专业培训,加强考核,认证其资质,规范照料者队伍建设。并且,在高职院校中,增设自闭症护理课程,加强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她呼吁,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利用互联网+等形式自主创业,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购买服务促进智障青年支持性就业,帮助残疾人和智障青年自立。
此外,黄琦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自闭症家庭和服务机构提供有效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自闭症康复服务机构,政府可以通过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广、孵化扶持等方式进行扶持和培育。
我们希望医疗、教育、康复能有机结合,因为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有不同的需求。
第二,新措施的一般原则应明确残疾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并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推进全纳教育,明确普通学校是保障和发展残疾和特殊需要儿童义务教育的优先和主要形式,特殊教育学校是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补充形式。特殊学校要充分发挥地方专业资源中心的骨干作用,支持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
同时,我们应该改进对残疾和特殊需要儿童的评估原则和程序。伤残鉴定应以多学科综合意见为基础,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出具鉴定结论和意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健委、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要考虑修改《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将自闭症单独作为一个残疾类型;修改《残疾人保障法》,增加自闭症作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 疾、多重残疾之后的第八类残疾类型;加强宣传,倡导社会对自闭症及精神障碍者的接纳,消除大众对精神障碍的污名化及歧视。
同时,她还建议完善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法律政策,加强对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包括0-3岁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干预,落实学前教育补助政策,免除残疾儿童保育教育费用。我们需要更加了解这个群体,主动去理解、接纳、庇护他们。我们都是“星星的孩子”的守护者。我们大家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共同体,不仅仅是权威人物和公众人物,守护他们的重担落在了每一个普通人的肩上。
高晓迪说,目前,在偏远地区,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基础还很薄弱。建议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职业培训,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一根网线补上短板。”
她专注于扶贫和信息无障碍立法等主题。与此同时,在她带来的提案中,她也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为了弥补特殊教育发展的不足,她建议出台单独的残疾人特殊教育法。
为家庭干预开发康复辅助设备可能是一个更好的方向。专业的人做专业的复杂的事情,把简单的流程拆解出来带到家庭中使用。
于学勤建议,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加大对智障青年支持性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加大对智障青年就业各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智障青少年就业援助,拓展就业培训项目,开发适合智障青少年的就业培训项目。“做手工皂,组装玩具,组装各种笔等等。
在能力建设方面,她建议从基础入职培训入手,规范从业人员资质,使其具备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人社部门应颁发专门的专业能力证书。
此外,还对自闭症患者进行了全面调查。包括自闭症患者数量、性别、年龄构成、病情、区域分布等基本信息的普查,合理规划下一步托管机构的数量和分布。
此外,她建议试行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协调员”制度,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一体化支持,可以协调学校与家长的关系,为就读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提供学习支持;帮助儿童和家庭与康复服务提供者建立联系;协调各机构和部门的服务措施,减少服务的重复和失误;鼓励家长成长,参与儿童康复干预活动。
她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构建多学科多部门协作的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体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民政、残联等机构的力量,共享信息(特殊儿童通报系统),开发本土化的评估工具,培训专业人员。依托家庭和社区的自然环境,采取科学的方法,为这些处于关键期的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教育等服务,促进儿童发展,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科学的早期干预可以减少他们未来对特殊教育服务的投入。
在通过立法和提案帮助自闭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同时,探讨能否降低康复干预的成本和专业技术的实施难度,具有重要价值。
无论是今年的自闭症日,还是两会,我们都时刻关注着自闭症儿童的现在和未来。对于幼儿,我们希望更多的机构能够逐步规范对他们的训练和干预;对于大一点的孩子,应该有职业技能培训,这是就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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