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自闭症就业】深圳自闭症就业新规:稳定期内招用一名精神残疾人可获5000元奖励。 <自闭症>
侯指出,《促进办法》吸收了国家、其他省市甚至国外的相关措施。“这是目前我们能想到的,能给予残疾人的最大就业支持”。
近日,深圳市残联审议了《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招用1名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可获5000元奖励,而中重度孤独症患者大多属于精神残疾。
深圳市残联理事长侯伊莎表示:“过去主要强调残疾人就业,且主要是按比例去安排,至于残障人士是否真的去就业或者工作得如何并没有跟踪,以至于有的只是挂了名,解决其基本生活待遇。这次修订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方面细化了就业扶持;另一方面强调创业,而且是能带动一批残疾人就业的创业,将予以资金支持。”此外,《促进措施》还对残疾人工作发展和就业的稳定性进行奖励,意在促进用人单位的智力、精神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以及新的在职就业。推荐4次上岗不成功且失业登记持续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的就业辅导员予以奖励。如服务对象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则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深圳还对安置智障人员的单位给予特殊奖励。稳定期内自愿招用精神残疾人就业的,每招用一名给予5000元奖励。中重度自闭症患者多为智力残疾,少数为智力残疾。深圳市对智障雇主的奖励,无疑会大大促进深圳自闭症就业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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