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教育部发文确保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融入教育新进展! 《轻度自闭症》
答:《指导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一是注重课程教学的调整,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内容,科学转变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第二,要注重生活和劳动能力的培养。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必要文化知识的学习,又要重视潜能的开发和缺陷的弥补。特别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三是注重完善残疾学生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情况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制度。第四,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最大限度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融合的校园环境,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加大关爱救助力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
1.标准评估和确认。随班就读面向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4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镇)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进行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名单。5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等进行全面规范的评估,提出是否适合随班就读的评估意见。
答:第一,广泛调研。组织31个省(区、市)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推进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随班就读情况进行自查,组织调研组赴东中西18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系统论。专家们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融合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对加强随班就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主要措施进行了研究。三是借鉴经验。充分学习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等地的经验做法,使具体改革创新有实践基础。第四是求教。文件起草后,征求了31个省(区、市)、新疆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7.注重课程教学的调整。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普通中小学统一教材,充分尊重和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结合每个残疾学生残疾类别和程度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课程内容,科学转变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增设专门课程,参照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计划,参照使用经批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教材,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习工具和辅助器具。支持各地收集评选随班就读优秀教学案例,不断创新推广教学方法。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答:为解决随班就读教师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调配备教师,加大教师配置力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基本需求。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教师等补充机制。二是注重培养培训,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计划,大力开展教师培训,落实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加强随班就读教研工作,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专业水平。三是强调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全面评价常规教育教学能力和成果,在常规教师资格注册、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实施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岗位补贴。
14.加强部门协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实施专项教育推进计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标找准问题,实行“一县一案”,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随班就读。
16.加强家校共育。要与残疾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加强家庭教育和引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履行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社区和社会相关群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8.培养生活工作能力。普通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实行“一人一案”,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加注重开发他们的潜力,弥补他们的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独立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培养正确的生活劳动观念和基本职业素质,为适应社会生活和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5.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县级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选择区域内部分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收五名以上残疾学生的学校应当设置特殊资源教室,教师和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学生残疾类型,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和资源。其他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也应给予相应支持。要进一步提高资源教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
4.加强辍学控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作为控制辍学、保障就学联合检查机制的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加强监控,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初次安置后确实不适合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重新评估, 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辍学。
2.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定期出勤台账,作为入学和安置的基本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残疾儿童少年的个人信息和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答:加强随班就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注重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价、因材施教、尊重差异,坚持普特融合, 提高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12.搞好培训。要充分依托“国培计划”和各地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常规教师培训,将特殊教育的通识教育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提升所有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落实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优化随班就读必备的知识和内容,提高师范毕业生胜任随班就读的能力。各级教研部门要定期组织随班就读教师开展专题教研活动,通过公开课或精品课评选、优秀成果培育推广、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切实支持随班就读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工作水平。
加强随班就读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对实现特殊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务院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都对加强随班就读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保护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要途径。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加强随班就读,加强特殊照顾,扩大学位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对于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内在要求。特殊教育基本普及后,将转向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随班就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将进一步体现尊重差异、因材施教的教育精神,促进特殊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6.发挥资源中心的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师资培训和质量评估,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鼓励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1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在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营造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善、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使生活多样化、融合发展的理念成为学校的鲜明特色。对于常规生,班主任和班主任要加强关心和帮助,在学生中建立同伴互助制度。在确定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轮流给予关心和帮助的基础上,鼓励全班同学通过“一对一”和“多对一”的方式互相帮助。通过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微视频等形式,鼓励关心帮助的优秀事迹,大力弘扬助残互助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安排好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与互动,为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创造良好的课堂环境。
9.完善残疾学生评价体系。要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情况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科学知识和生活技能掌握为基本内容,突出社会适应训练、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的综合评价,避免以学科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以调整后的知识和能力目标为评价依据,实施个性化评价。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愿意继续学业的残疾学生,应安排其参加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单独组织的专项入学考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
15.加大推进力度。要把随班就读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总体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使随班就读质量不断提高。要及时足额拨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随班就读各项工作落实。支持创建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学校,进一步探索推广随班就读的有效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将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实施和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评价和校长年度考核。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中,将随班就读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监管。
11.完成教员。各地各校要选派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素养、比较有爱心和责任感的优秀教师,担任残疾学生的班主任和班主任;选拔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接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要增加教师配置,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满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教师等机制,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照顾工作。
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完善、教师和指导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3.坚持优先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保障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为了更好地保随班就读的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质量较好、条件较好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残疾儿童可以相对集中地入学。
因此,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指导地方改革创新,努力打破制约随班就读发展的壁垒,让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对于一个坐在普通学校教室里的残疾孩子来说,可能没那么容易。有的“普娃”家长持反对意见,有的教师专业水平低,有的课堂资源配置不够,有的忽视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的在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缺乏针对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也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随班就读相关政策,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融合教育。
答: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建立了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生均6000元的标准定额,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和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资源和规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但由于发展阶段,随班就读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相当突出:一是随班就读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机制和就近优先教育安置机制不完善。部分家长对残疾儿童是否适合随班就读、就读安置学校有异议,影响残疾儿童精准安置。二是随班就读资源保障条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不足,对随班就读的专业支持有限,从而影响随班就读的质量。第三,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特殊照顾不足。主要表现为忽视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随班就读学生的课程教学和考试评价缺乏针对性,导致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质量低下,出现“随班坐”、“随班混读”现象。四是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普通学校资源教师短缺,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一些地方随班就读形式大于内容。
答:资源条件对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质量起着重要的专业支撑作用。为解决随班就读资源不足、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一方面,加强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根据学生残疾类型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资源教师、巡回辅导员等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加强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的作用,为区域内的常规上学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价、因材施教、因材施教,坚持普体融合、提高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答:一方面,在评估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科学的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它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和认作用,用科学的机制来确定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是否适合随班就读。此外,应彻底调查学龄残疾学生,并建立结算账户,以减少家庭和学校在现实中的纠纷。另一方面,在学校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就近安置制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足问题,要求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置;同时,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确实不能适应初始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辍学。
13.完善激励机制。各地要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在职称评定体系中实施分类评价。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考核机制,科学、综合评价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成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定、职务聘任、评优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资源教师特岗补贴政策。
正因如此,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遵循科学评价,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高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三点实施要求。第一,加强部门合作。各级教育部门要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促进随班就读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将随班就读纳入当地义务教育普及总体工作,统筹推进,全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加强督导评估。第三,加强家校共育,形成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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