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新增视力残疾矫正实施手术救助。 {儿童自闭症治疗}
【深圳商报讯】(记者温灿通讯员雷)8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新增视力残疾矫正手术救助和肢体残疾矫正救助。其中,视力残疾矫正辅助一次性补助按广东省肢体手术辅助标准不超过16000元/人。
此外,《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办法》和《关于优化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的深圳市户籍0-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儿童,或持有深圳市二级以上资质综合医院、二级以上儿科专科医院出具的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残疾儿童医学诊断结果(一年内有效)。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康复救助工作流程,全面规范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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