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青少年保护创新经验和实践展 《轻度自闭症》
广东:设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基金
推动在广东省慈善总会设立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目前已筹集社会慈善资金600多万元,重点用于为欠发达地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救助,资助儿童服务公益项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资源库建设。2021年,资助的留守贫困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深入广东15个欠发达地区,带动1516名志愿者走访2489名无人陪伴儿童和散居孤儿。
广西:持续实施地中海贫血儿童专项救助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地中海贫血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地中海贫血患者年度最高医疗救助限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到10万元。自治区红十字会会同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医保局印发《广西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专项救助实施方案》,设立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基金,募集资金不低于2400万元,用于14岁以下贫困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的移植治疗和人道救助。同步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广西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零出生,加快健康广西建设。
海南、贵州、新疆: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推动修订颁布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其中,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规定》。贵州省人大审议通过《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已完成《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计划于2022年6月正式实施。
海南:以地方立法为契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形成新格局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同时传递司法温暖,建设未侦破“一站式”办案区,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精准救助,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达到100%。以“1号检察建议”为杠杆,加强未成年人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和就业查询制度的落实,积极联动各方力量,筑牢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的防火墙。
重庆: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
重庆坚持部门联动、高校行动、医院出动、社团发动、智能撬动,整合各种资源,成立重庆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下设部门、学校、医院、媒体、传媒。开发集科普宣传、监测研究、危机干预等功能于一体的重庆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甜虎心理乐园”在线服务平台。,并为110多万青少年提供心理筛查、心理咨询、心理团体援助等服务,对281名重性精神疾病青少年进行及时转诊和有效治疗。
贵州:全面构建“1+1+5+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贵州保监委印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构建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和一体化监测预警机制。重点抓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四大特殊群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等五项重点工作,筑牢立法、家庭、学校、社会融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围绕总体方案,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信息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对口帮扶工作制度》等20余项制度机制,并以省保监委、省保办名义先后下发。
西藏:开展藏汉双语“青年模拟审判”实践教育活动
西藏团委举办第五届藏汉双语“青年模拟审判”实践教育活动,来自西藏青年法治宣讲团、西藏大学政法学院等西藏内外高校的青年在专业指导下积极参与角色扮演。同时,青少年模拟审判走基层、进校园活动在全区同步开展,让更多的青少年亲身参与法庭审判。在实践中,教育和引导他们学法、知法、守法。2021年将举办15场,覆盖3500多名青少年。
宁夏: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出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在全区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建设应用,建立县(市)整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力量, 网络保护与司法保护,实现未成年人救助和教育检察、共同保护、法律监督、预防犯罪等19条意见在线运行,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优先、双向、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青海:扎实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管理试点工作
青海省成立了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管理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邝勇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021年印发《青海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青海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71家,其中1家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三级康复服务定点服务机构,1家纳入残疾儿童二级康复服务定点服务机构,海西州等2家儿童福利机构正在开展评估。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服务机构的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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