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第23条第8课:尊重家居和家庭 {自闭症治疗}
"3.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儿童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权利。为了实现这些权利,并防止隐藏、遗弃、忽视和孤立残疾儿童,缔约国应承诺尽快向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支持。”
获得适龄信息、生殖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的权利得到承认。所有关于生育的信息都要充分,所有的教育都要到位。这样,问题又来了。我们刚才说的咨询不就是他获得这些信息的权利吗?我们昨天讲健康的时候,中国的精神障碍女性连免费月经都没有。月经怎么了?没有一个组织或系统来解释清楚。给一个理解能力有一定局限性的女儿解释月经,全靠妈妈根据自己的经验。其实生孩子的时候更复杂,结婚的时候也很复杂。
这是2021年10月19日安迪小宇宙APP直播课的内容——公约第八课第二十三条:尊重家和家庭,授权记录、整理、发布。音频识别:耿新宇,编辑整理:罗杰希,文字校对:贾洋马,排版:李嘉洋,审核发布:贺贺帕。
“(1)根据未婚配偶双方自由表达的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承认所有适婚年龄的残疾人。”这些婚姻家庭的抽象概念,比如婚姻权利,和我们具体的家不是一回事,而是回归到法律意义上的家庭。这是民法中精神障碍领域最大的问题。2021年,发生了一件事,网上一片哗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娶了一个三十多岁的智障女士,整个婚礼被录像。据说这个女人的妈妈哭得死去活来,这个女人哭得死去活来。网上也有很多人为这个家庭担忧。为什么?整个镜头里,只有50岁的新郎在笑。从技术角度来说,别人怎么知道这个三十多岁的智障女子是否同意结婚?如何通过视频判断女孩和她妈妈的说法是否一致?如果她哭了,她认为她不同意。这个判断太粗暴了。
背后也有忽视和孤立。孤立就是这些孩子被家人孤立,如果连这个三层楼的阁楼都不会让他失望;其他兄弟姐妹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的饭总是被带到阁楼门口,然后拿进来吃;他没有出来晒太阳,没有出来和其他小朋友玩,没有出来和其他兄弟姐妹交流,因为他是个残疾孩子。像这样的隔离,对他来说
“二。如果国内立法中有监护、监督、托管和收养儿童或类似制度,缔约国应确保残疾人在这些领域的权利和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缔约国应为残疾人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提供适当的帮助。”
所以当新闻媒体问这件事谁对谁错的时候,我觉得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服务还没有跟上智障人士需求的深度发展,没有做好。当时仅凭她哭的一段视频就判断她不甘心,是很不礼貌的。这怎么会是一个人表达这个意思的判断过程呢?这是我讲的第一步。
你可以考虑一下。在中国的婚礼上,新娘穿着红色的衣服,哭着。母亲把女儿养大,女儿就会嫁人哭。这种场景经常出现。所以说她因为哭而不想结婚是不合适的。当时各种媒体也找到我们,让我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们的重点是,这个问题归根结底在于这些服务精神障碍者的工作不到位,不能都是民政局和司法部门的责任。原因很简单。你对这个30多岁未婚女青年关于结婚的事情了解多少?我们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婚姻咨询吗?
我们都知道离婚有冷静期,更何况结婚。对于智障人士来说,需要了解这些信息,才能做出判断。为了避免一时冲动,需要一段缓冲时间。当你把这些辅导都做好了,当事人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也要在场,心理咨询师也要在场,这样才能跟登记员说清楚这是她自己的意愿,她的意愿是真实的,并出示她结婚登记前的辅导记录。在六个月的咨询期间,让她认清“你真的真的确定要嫁给他吗?能不能面对结婚的压力和以后养孩子的诸多困难?”。咨询内容包括模拟九月怀孕的体验。现在妇产医院都有这种尝试,装上那种包,是给男的,婚前咨询。让他感受一下十月怀胎是怎样的负担,然后出去走走。你感受到的不适正是你的爱人正在接受的。
目前,在中国,我们的社会工作者没有权利实施这一点。我们整个社会工作的发展,包括我们的社工,都没有得到相应的授权。现在,我们妇联做的很多工作,其实都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残联做的很多工作也是这方面的;但这些方面确实可以通过社工的职业化,社区和社会工作的改革,为我们的智障家庭提供更好的保护,让他们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第二类叫做家庭护理。在第一类缺失的情况下,应该在社区提供家庭护理,社区是社区中独立的生活中心。为什么我们要在孩子18岁到22岁的时候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让他们在22岁之前离开父母的原籍家庭,住在独立的生活中心,开始自己的事业,让他们和朋友一起生活。为了有一天,父母都走了,他还能继续活下去,结束他和父母的依赖关系,同时解除整天无时无刻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无论他的智力和认知状况如何,作为一个人,他都得有自己的社交生活。他必须和父母分开,不是因为他不爱他们。而是他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独立的经济,独立的收入来源,独立的朋友圈,而这一切的最高境界就是他应该有自己的家庭,他应该有自己作为人的最高价值的全方位的礼物,那就是家和家庭生活。
在欧美和日本,智障人士对婚姻的认知是更早的性教育的延续。在此之前,应该有关于婚姻的认知咨询,让她知道什么是婚姻。婚姻包括她早期的约会,她是否真的喜欢这个人,如何做爱,在她没有生育欲望的时候如何避孕,包括如何生孩子。怀孕需要九个多月。对于有精神障碍的人来说,他们都需要心理咨询。而这个环节至少持续半年,因为任何人对爱情、婚姻、家庭的想法,有时候都是很冲动的。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本身是残疾儿童;第二,父母是残疾父母;外部势力和其他人希望我们分开,但我们不同意,除非通过司法程序审查此事。即外界认为父母不再有能力照顾这个孩子,或者残疾父母以其经济能力对孩子目前的餐饮、教育等方面的照顾,本身就侵犯了孩子的权利,或者父母是智障,父母中有一方患病可能侵犯了孩子的权益。如果要把这些情况分开,那就应该由司法机关来判断。但是如果父母和孩子都不想分开,司法干预在中国存在吗?我们没有做足够的工作来保这个系统。
这些背后的动机很尴尬。但是为什么几个省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实从历史上看,这件事在我们国家甚至全世界都没断过。这也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别强调的去机构化。去机构化并不是要去除所有的服务机构。去机构化就是把那些远离社区的大型的、集中的、封闭的服务点拆散。这些智障伴侣不应该生活在一个像监狱一样与世隔绝的世界里,而应该回到社区,回到自己原生家庭的周边,回到你觉得安全的地方,回到你认识人的地方,回到你可以打招呼的地方,他们可以帮你监控是否有人侵犯你。
比如,中国是否可以对已婚有子女需要赡养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更多补贴?我们需要探讨,我想问:给重度残疾人补贴是因为和他的身体原因有关吗?如果你的身体条件相对更好,补贴会更低;严重的话补贴会更高。“重度残疾人补贴”这个名字听起来是这么一个方式,但实际上,各国对身心障碍者设定的补贴,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残疾程度更高或者支持需求更大,而是因为每一个精神障碍者对生活的期望和向往都不一样。这又回到了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和支持系统,两者都有评估系统。
“(3)残疾人,包括残疾儿童,应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保留其生育能力。”每次看到这篇文章,都觉得特别难受。原因是,在贵州、云南、广西、辽宁、黑龙江等多个省市,福利院和大型民办康复机构针对被托养的儿童,或者智障孤儿的现象非常频繁。就是年轻女性子宫被切除的案例太多了。每次遇到这样的案件,我都会想到两种非常残忍的行为,一种是我们所说的动物。其次,民国时期,皮条客为了更好的赚钱,通过吃药让这些被迫害的女性终身失去生育的可能,但这都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了,而且前一种只是针对动物的。这两个场景总是让我们想起这些事情,因为手段是一样的,但是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呢?是针对我们现在的智障儿童的,因为这些机构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这些孩子往往是12岁,在她月经来之前就把子宫切除了,还有一部分是靠吃药导致终身不孕的。
目前全世界都有制度化的地方。只要制度化存在,性侵的风险就一直存在。只要存在性侵风险,为了避免通过DNA检测在员工中抓到强奸犯,很多机构都会提前摘除这些女孩的子宫。所以这是一种特别可怕的循环关系。
这句话会让人一头雾水。是说我们残疾人可以被收养,还是说我们可以收养别人?我们能收养一个孩子吗?假设一位35岁的智障女性,结婚五年,一直没有生育。她和丈夫可以申请收养吗?假设她有这个需求,可以领养吗?第二十三条规定,缔约国作为一个国家,如果有监管收养制度,应当保护残疾人收养子女的权利,但如何判断?缔约国应允许收养,但允许收养有一个标准,即应基于儿童的最大利益。如果这种收养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不如不收养。
拿上面的例子来说,他认为我35岁了,我有一个宝宝,不管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都是我完整的家庭。我觉得这样的状态是我作为一个人的真实生活的反映,我很期待有自己的孩子。他可以有这个需求。他有了我们怎么支持他?如何设计一个支持方案?如果假设涉及到收养和收养家庭,怎么走法律程序?因为按照现有的流程,父母双方都有可能失败。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健康因素;另一方面,如果是单方面收养(这是世界各国最头疼的问题),其实很有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用这个评价标准将其挡在门外,尤其是单方面异性收养。比如,一个42岁的男人说他一辈子不想结婚,想领养一个三岁的女儿。有些国家可以,但大多数国家会基于儿童的最大利益通过立法来杜绝。
在西方国家,未婚女青年的心理咨询也是如此。你能承受这样九个月的负担吗?想生孩子,就要尊重你的意愿,但是你要承担这部分。因为在生孩子的过程中,一旦做了这个决定,就很难撤销了。所以通过这样的辅导,包括整个服务过程之后的确认,才能真正的向相应的部门说明她明白婚姻家庭的真正重要性,包括抚养孩子,她愿意结婚,这是很复杂的。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心理圈。我是安迪。今天,我们继续介绍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现在我们终于谈到尊重家园和家庭。我们以融合教育为切入点,向您介绍支持系统。可以说,校园支撑系统是我们(PA)的工作战场。所谓的影子老师,特殊教育助理等。,其工作战场是校园支撑系统。
还有一部分,就是刚才躲的。国外社区推广之初,有一个阶段叫做“阁楼少年”和“阁楼儿童”。在美国,因为人口密度没有中国大,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小院子和阁楼,一般是两层,上面还有一个阁楼,大致相当于三楼。很多住在家庭阁楼里的人,要么是被遗弃在家庭内部的老人,要么是阁楼里的孩子。整个小区都不知道这个家里有这么一个人,这些人也很少出门。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院子,所以这些人有时会出现在自己的院子里,根本不到外面去。长期在阁楼,没有外人,不参加外面的社交活动,可以健健康康,有吃有喝,但这可能是最差的品质。所以,阁楼少年,阁楼小孩,被遗弃的老人,其实都是一种隐藏。
为什么?两个原因。第一,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年轻女性来说,每个月的月经都会给护理人员造成很麻烦的工作量。他们怕麻烦,干脆一劳永逸。多么可怕的动机!第二个原因是,在福利院,包括大型托养机构,年轻的智障妇女被性侵和怀孕的概率很大。这种福利院的门一锁,有些男员工就无所畏惧了。有些人和管理人员在侵犯那里的妇女福利院的居民时是知道的,但只要没有怀孕,很多人就是视而不见。结果很多突击的比例特别高。后来干脆采用这种简单的方法,切除子宫,这样就不用担心这样怀孕了。在法律上,殴打智障人士,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罪。一旦强奸发生在我们机构,我们机构的名声,优秀的单位,其他的东西都没了。所以,提前切除精神障碍女性的子宫。
因此,政府应该向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他们可以获得哪些政府支持、政策、补贴和服务等信息,并在家中给予他们支持。当政府能够承诺给予他们这种支持时,他们就不必作为一个单独的家庭负担去做了。你家对残疾孩子不厚道,你也愿意隐瞒,但是政府能做到的时候,家庭的压力就没那么大了。得到政府支持后,他就可以不再躲躲藏藏了。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个是信息;第二种是外部实体的服务,可以把孩子送到服务机构接受这种长期的康复;第三点是个性化支持。服务机构可以派人去支援。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真正的孩子不被遗弃。
这里有两个核心概念。首先,什么是替代照料?众所周知,继承和监护是有顺序的。指定监护人的,财产由最近的继承,先从最近的分割。民法就是这种情况。现在我们看到一个实际情况,假设这个残疾孩子家里的近亲属不能照顾他,他父母不在了怎么办?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了怎么办?他只能找所谓的替代照顾,这个时候指的是大家庭。这个时候,亲戚可以照顾孩子,这就是替代照顾。在大家庭中,这是完全符合各国民法的。在民法上,他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它在这里的规定是近亲属和大家庭的定义,这是一个叫替代照料的范畴。
"5.当近亲无法照顾残疾儿童时,缔约国应尽一切努力在大家庭中提供替代性照顾,当无法提供这种照顾时,在社区中提供家庭照顾。”
而且,缔约国应该有义务帮助国内的残疾人抚养自己的孩子,不管他们的孩子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第二十三条家和家庭中家庭的意义是什么?不一定是生物学上的。残疾人可以收养孩子吗?领养孩子后,将来会是家庭幸福吗?是家庭聚会吗?当然有。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有责任协助这类残疾人抚养孩子,这种协助其实有很多方面。
"1.缔约国应在涉及婚姻、家庭、名誉和个人关系的所有事项上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以确保: "
这23条为什么在标题上写明“家”字?其实这个词在第一段已经解释的很详细了。婚姻、家庭、个人关系的范围在某些情况下是否大于我们所说的空间?按照我们刚才说的时间、空间、人的概念,范围更大。
请大家想一想,这是我们针对精神障碍的服务机构,尤其是关注女性精神障碍的创新机构应该做的吗?太多有精神障碍的女性需要这些信息,真的只是给母亲上几节课就训练好了吗?不,必须是长期的个案管理。当每个女孩进入这个阶段,从月经咨询开始到最后一次生育咨询,可能会持续十年。我们是否需要为这部分做出努力,开始考虑一些项目,筹集一些资金,关注精神障碍女生的幸福?应该提供必要的手段使残疾人能够行使这些权利。你对谁说的?这是为了国家。国家通过卫生健康委员会来做。卫健委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没有关注到特定的有精神障碍的年轻女性?恐怕不多。我们需要单独行动。
这里的家庭生活和家的含义是指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意味着残疾儿童应该在家庭生活的所有方面与其他儿童平等,应该防止他们被隐藏、遗弃、忽视和孤立。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隐藏的问题。邻居从来不知道有个残疾孩子,肯定是藏起来了。儿童福利院90%的弃儿都是残疾儿童。20年前儿童福利院90%以上的孩子都是弃婴。但是现在的福利院,按照残疾儿童的数量,男女比例是一样的,这里被遗弃的健康女婴并不多。
然而,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我们的残疾儿童被隐藏和遗弃的情况仍然很多。这方面的故事很多。以遗弃为例。在一段时间内,中国有一个“安全岛制度”,即在指定的地方会有一个所谓的“安全岛”。说白了,如果你想抛弃你的孩子,就抛弃到这个地方,因为从来没有人光明正大的对待过这件事。有的人很小就养不起孩子,有的人很穷,有的人未婚生子早。十几岁的孩子生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出生后就被抛弃。以前是扔掉,放在寺庙或者福利院门口;大约四五年前,安全岛启动。如果要抛弃孩子,就把孩子抛弃到安全岛,这样孩子被抛弃后不会冻死。结果安全岛的做法出来后,废弃率剧增,导致安全岛制度一年内下架,不允许再进行。
一个智障家庭,其中一人智力水平有限,同意或收养的可能性很低,这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是这部分怎么过呢?我没有残疾,好吗?我的智力鉴定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在实践中是存在的,但我们必须看到智障者本人。也许这就是他对生活质量,或者说生活质量的愿望,就是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就想拥有自己的女儿,做一个母亲。这个愿望能实现吗?都是对人性和人权的深度思考。还是那句话,“服务要跟上”。没有专业的服务人员支持,这些部分太难了。
所以你会看到在战争时期,无论是亚洲国家还是欧洲国家,战争中有一个不变的问题,就是鼓励生育。一旦到了鼓励生育的时候,就该压缩生育间隔了。生这个孩子和生那个孩子的无缝衔接,比如生老大,生老二,其实对女性身体伤害很大。女人好像从来没有过临产的状态,但是当生育间隔不是自己决定的时候,她在家里一直很努力。只是她一直处于生与养的过程中,怀孕,出生,怀孕,再生。同时,所有的家务都做完了。后来,这种“生育间隔应该由女性自己决定”成为女权主义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不是根据配偶、家庭成员、其他社会需要、国家需要等需要。
但要做好融合教育,仅有校园支持系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区支持系统和家庭支持系统的配合。从融合教育的角度来看,当我们谈论一个融合教育体系时,我们应该谈论三个支持系统。当你解释家庭支持系统的这一部分时,你会发现它太难了。由于家庭的复杂性,家庭赡养的整体结构与我们正常对家庭概念的思考有很大不同。我们常说这个领域的分析思路叫做:时间、空间、人,也就是情境。它从情境思维考虑问题,然后在空间中观察时间、空间和人的组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融合教育。
再次强调,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提供服务,是社区支持系统的一部分。当社工能够介入第二十三条所说的所谓的家和家庭生活,就说明社工进入了你的家,开始关注你家庭的每一个成员。这是一种公权力。如果这项权利能够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得以实现,对于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将是一个重要的进步。
首先要在空间上理解;第二部分,时间上的家和家庭的概念,是一个人可以回归自我的空间,可以回归到自己最熟悉的,没有防备的,或者最没有防备的空间。这个空间有它的时间属性。如果把人的24小时分开来看,我们通常认为人的职业或白天活动、社团活动都在白天,而家的这一部分很多时间点往往在晚上;第三部分是关于人,关于你最了解的人。但不管这个人是家人还是同住人,他能出现在你空间的东西,应该是你生命中更重要更亲近的东西。刚才我们先用情境思维描述了居家这件事。就是时间,空间,人的关系。现在,我们要读第23条,尊重家庭。
第二部分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家庭暴力。也就是父母处于经常爆发的家暴的情绪和精神状态。至于孩子是否应该和父母一起生活,应该由相关司法部门做出判断,社工介入。在现在的中国,一直有一种情况,就是“家族文化”。关于家庭,我刚才说的关门前后,这部分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叫家务。我们的法律其实连家暴都管不了。家暴、动手等等可能是你们夫妻家庭生活的组成部分。只要是外界看不到的,似乎大家都不在乎。但是如果对残疾儿童使用家庭暴力,或者儿童对残疾父母使用暴力,就需要我们社工甚至司法部门的介入,这是必须的。但是有一点,我们现在介入的方式更多的是从治安管理的角度,都涉及到警察。我们的社工有参与吗?上面说的那种社工介入,是有处置权的。他是通过行政权力来处理我们家庭和孩子这种关系的暂时分离和紧急情况,然后他要提交给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会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判决父母暂时停止和孩子共同生活的权利。
"4.缔约国应确保不违背儿童的意愿将其与父母分离,除非主管当局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在司法审查后确定这种分离确实是必要的,并且符合儿童本身的最大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子女残疾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为由将子女与其父母分离。”
但是在美国,它的社会部门专门做这个。举个例子,一旦他们的社工发现父母把一个智障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超过15分钟,从我们中国父母看来是无动于衷的。你认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会发生什么?但在美国,这已经侵犯了儿童的权益,因为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儿童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整个地区的公共财产可能会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报警,任何邻居看到都可以报警,那么社会事务部就会来取消他父母的临时监护权和他们的孩子共同生活的权利。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更何况,有精神障碍的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深陷其中。
,人的生活状态太差了。
所以,这件事错在法院,错在民政局,错在婚姻登记处?但是他们谁也不能仅凭简单的对话就判断这是不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作为专业人士判断这件事的前提是什么?是我们这些服务智障的专业人士完成了所有该做的服务。只有当我们展示所有的据时,人们才能做出这样的判断。
感谢您的聆听。今后我们将继续向您解释《公约》的内容。希望30节课结束后,我们每个家长都能非常清楚自己孩子的权利,对孩子的人生建立一个积极、正面、美好的期待。我们将一起努力让孩子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谢谢你。
今天,我们的重点是看看公约中的家指的是什么。从融合教育的角度来说,我们回想一下,这个事件看起来是针对孩子在学校的事情,但是你还是要思考如何在家里做融合教育,在家里提供教育支持。我们之前讲过一个条款,也讲过社区独立居住。主要问题是住房。你和谁住在一起?你住在哪里?从第19条可以看出,如果你在家独立生活,已经融入社区,和今天的家庭是什么关系?我们家和社区的关系,叫做开门关门的关系。开门意味着出去,意味着进入社区。比社区更大的范围是整个社会。所谓融入社会,前提是从融入社区开始。但家的门打开之前或之后,其实指的是我们的家和家人。
"(2)残疾人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他们获得适龄信息、生殖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的权利得到承认,并提供必要手段使他们能够行使这些权利;"你说的孩子数量是什么意思?可以自由决定吗?现在中国有自己的法律,从过去的一胎到现在的两三胎,都是国家规定的。我们会遵守规则。另一个叫做生育间隔。这件事本质上是什么?对人权的思考是什么?也就是说,在许多国家,生育间隔被视为对妇女造成压力或迫害的关键问题。也就是仪器模拟女性子宫,叫做不停产停工。通过压缩一个胎儿和另一个胎儿之间的休息时间,是一种典型的物化女性的方式。
以前人们不想抛弃残疾儿童的时候,还有一个顾虑,就是这个孩子虽然不是我最满意的孩子,但毕竟是个小生命。我不想让他就这么死了,所以没有抛弃。但后来得知有安全岛,觉得残疾孩子不满足,就放在了安全岛。反正我不能冻死。将来,一个富有的家庭可能会带他去美国。最近市场上传了很多这样的故事。被遗弃在中国的孩子来到美国,生活了20年,又被找了回来。他们比他们的父母和亲生兄弟过得好得多。所以那段时间很多家庭里,小两口直接说孩子的病治不好,被遗弃到安全岛。后来这个制度取消了,因为它加速了遗弃问题。
关于性教育的部分,关于家庭教育的部分,对男性的支持和咨询都非常不足。然而对于女性来说就更缺乏了。因为对男人的辅导是如何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如何做爱。请注意,这必须有一个识别的角度。必须有男导师对男青年进行专门辅导。你有这种咨询的信息吗?你有工具吗?有标准流程吗?但是,关于女人的部分比较难,应该说比较重要,但是真的是没人做。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