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2025年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将超过95%。 《自闭症症状》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规划》要求,适当扩大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根据实际需要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向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倾斜;注重培养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和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教师;支持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推进师范专业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将其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重。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聘用、表彰和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和特殊教育的融合。市、县(市、区)建立了政府主导下的教育、医疗卫生、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认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和服务。
同时,促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发展,开设符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智力残疾、多重残疾、自闭症等残疾学生专业,同步推进残疾学生康复和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获得一技之长,为未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鼓励残疾学生参加“学历+部分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
此外,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设立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鼓励设立专门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快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照料、教育、康复和干预服务。
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随班就读,整合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5月20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残联等七部门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期间发展和促进特殊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规划指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
努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科(班),到2025年,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都要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科(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职业教育系(班),统筹支持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弱智高中(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幼儿园与高中衔接的15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的措施。
在融合教育方面,规划明确,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集团化办学,营造融合教育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融合发展。
在目标任务方面,规划指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综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系(班)。
针对自闭症儿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现实问题,合理布局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立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部门。确保有能力在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开设特殊教育班。
同时,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费高中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资助水平。
此外,我们将巩固和改善特殊教育的资助机制。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各地要落实学前和高中学生人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各地可统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规划要求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定期核查,按照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的评估,适合每一个残疾儿童的安置。各县(市、区)要完善就近安置制度,健全随班就读资源保障体系,压实普通学校接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工作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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