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促进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湖南自闭症>
本报记者李丹丹报道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印发《特殊教育“十四五”发展促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扩大学段服务,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20条具体措施。明确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97%以上。
在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方面,云南省鼓励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办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人口20万以下的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鼓励昆明等人口较多的城市建设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方案》提出,要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安置残疾儿童入学是适宜的;“一人一案”适合每一个残疾儿童的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派老师上门。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此外,云南将巩固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特殊教育经费。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普通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尽早入学。”云南省要求,学校要安排专人担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业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转衔等工作。完善上门服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教育。
《方案》明确,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设置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鼓励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照料、教育、康复和干预服务。到2025年,每个州市至少有一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
《方案》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等学校的措施。
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特殊教育。云南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职业高中或设立职业教育系(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系(班)。到2025年,每个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系(班)。此外,《方案》提出,支持昆明市盲聋哑学校面向全省开办盲聋哑高级中学;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设立幼儿园到高中衔接的15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由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学生,免收高中阶段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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