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的识别标准和程序 [自闭症]
在鉴定阶段,已经鉴定过或者有自闭症手册的孩子,不需要再次鉴定,而是评估其能力状态;如果对一个未被识别或有非自闭症手册的儿童有任何怀疑,ASF应安排适当的心理评估老师对其进行评估,或安排在适当的医院对其进行识别,以确认其是否患有自闭症。
【中国自闭症资源网报道】所谓的鉴定标准,是指为某个名字设定的标准,比如智障。根据中华民国1991年公布的《身心障碍与资优学生鉴定标准》规定,自闭症是指因神经心理功能异常,在沟通、社会交往、行为、兴趣表现等方面表现出严重问题,在学习和生活适应方面有显著困难,且不是由父母不当的教养态度、方式或人格问题直接导致的人。另外,自闭症儿童的识别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核心障碍,其识别标准如下:
在发现阶段,自闭症儿童的症状往往出现在婴儿期,最迟在三岁前出现。父母或其他主要照顾者,通过平时的互动和观察,发现口头或非口头交流缓慢、眼神交流少、缺乏情感理解和表达、行为模式和兴趣等变化的现象。孩子与同龄人比较时,可以去教学医院鉴定,或者三岁以上,可以向学校鉴定小组申请鉴定。
筛查阶段主要是对疑似自闭症儿童的病例进行筛选,以便进一步鉴定。医生或学校鉴定小组可以进行简单的筛查工作,如'凯氏行为量表'、'自闭症儿童筛查量表'等工具筛选出疑似病例,然后去医院鉴定,或通过学校向县市鉴定协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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