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闭症儿童可获得2万元/年的康复训练救助。 [抽动症]
其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残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范围,也可以放宽对受助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具有四川省户籍;经济困难的家庭;持有残疾证,或者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者有资质的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并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有相应的康复适应指征。
费用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其他医疗救助报销后,由县级残联审核确定康复救助金额,再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与定点康复机构结算。
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将岗前评估、阶段性评估、终期评估、常规评估和抽样评估相结合。
根据实施意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主要目的是缓解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态,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对象申请:残疾儿童的监护人通过“开放服务”自助业务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申请康复救助。监护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机构等。代表他们申请。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四川将通过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切实保障包括孤独症在内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救助标准为:接受康复训练的每人不超过2万元/年。对象审核:县级残联对残疾人救助对象提交的康复救助申请,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进行审核认定。
救助服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的监护人自主选择指定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自闭症儿童。
一般选择康复机构要遵循就近方便的原则。确需跨地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同意,转介至其他地区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康复训练以机构训练为主,社区和家庭康复为辅,每年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拓展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内容。根据残疾儿童家庭贫困程度和实际康复需求,救助标准可适当提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人数、残疾类别等情况,,分类确定基本康复服务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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