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诊断的概念发生了哪些变化? <自闭症治疗>
1943年,肯纳首次报道了一种他从未知晓的疾病,他称之为“儿童早期自闭症”。这种疾病有几个特征性的表现,如:(1)不能与他人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2)极度孤独;(3)语言发育缓慢异常;(4)文字无法交流;(5)玩法简单重复;(6)海岛人才。肯纳认为,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有两个特征具有诊断意义,即自我隔离、与外界隔离和强迫保持不变。他说,儿童早期自闭症是指婴儿出生后不久症状就变得明显。从那以后,美国和欧洲也报道了类似的病例,但是对自闭症的定义仍然存在分歧。根本原因在于肯纳误用了“孤独”这个词。1911年,Bruller用这个词来形容成人精神分裂症与外界的隔离,导致很多学者用“儿童期精神分裂症”、“边缘性精神病”、“婴儿型精神病”、“共生型精神病”来形容自闭症。为了澄清这种混乱,艾森伯格和肯纳在1956年将许多症状简化为两个主要症状,即极端自我隔离和强烈不变;语言异常被认为次于人际关系障碍。此外,他们还将发病年龄延长至2岁。Rutter (1968)提出了自闭症的四个主要特征,即①缺乏社交兴趣和反应;②语言障碍,从言语缺失到特殊的言语形式;(3)奇怪的动作行为,从刻板、有限的游戏形式到更复杂的仪式性、强迫性行为;④30个月前发病早。他们认为这四个特征是几乎所有自闭症的共性。1978年,美国全国自闭症儿童和成人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自闭症的定义为“30个月前开始的行为综合征”。其主要特征是:①发展顺序和速度的紊乱;②对任何感觉刺激的异常反应;③言语、语言、认知和非言语交际障碍;④与人、事、物建立恰当关系的能力障碍。这些定义为国际疾病分类第9版(ICD-9)及其临床修订版(ICD-9-CM)和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3)的广泛使用的诊断标准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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