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反思]特殊教育领域的循实践— 《发育迟缓》
而且自闭症儿童教育干预的循实践仅仅依赖于少数实验,其结果几乎无法应用于更大范围。
基于教学实践和教师个人风格的经验知识构成了“最佳实践模式”的基础。
首先,开展教育干预研究的专业人员不具有代表性。他们大多是医学、行为科学、心理学和康复背景的专业人士。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的比例很小,话语权不足。
迄今为止,人类其实对自闭症知之甚少,但这并不妨碍该领域权威专业机构的出现。
循研究注重实验状态下可量化的效果,而忽略了自然情境下自闭症儿童教育干预“质量”的发展。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这种方法重程序,轻情境,重分解轻整合,忽视学生德、智、体、美、情、行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更何况这篇文章的大部分观点我都是赞同的。
循实践植根于科学实主义的方法论。通过精确的观察和测量,揭示某些期望(假设)的因果关系,获得可以概括的解释和预测。
教师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成为多余的负担,甚至成为不忠于循实践、导致方法无效的“替罪羊”。
因为我们面对的孩子和他们的具体情况,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往往是不可重复的。
再次,单被试实验应尽量在理想的、可控的环境中实践教育干预,而不是在自闭症儿童的日常教育和生活环境中。
其次,西方循实践应通过本土化研究得到验和发展。
循实践追求有效性,最佳实践追求高质量。
所以在实验情境下成功的循实践,转移到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循实践遵循的技术路线“表面上看起来很完美”,似乎整个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在作者体系里算是大咖了。当然,我不敢挑战。
自闭症教育干预领域的循实践体现了科学主义和逻辑实主义对科学(尤其是实验科学)的信仰和推崇,也制造了循实践本身的种种困境。
有时候,干预方式的对错,父母观念的对错,都不是那么绝对的。
在我看来,一个家庭选择恢复的方式,一定要动态考虑。
再次,要倡导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探索特殊教育干预的规律和实践。
有很多教育干预方法和策略没有经过科学研究的检验和评估,但却经受住了真实课堂真实教学实践的考验。
我是华华老师。
双方互相支持,行业必然停滞不前。
说白了,如果父母突然彩票中了5000万,那么这个孩子的IEP肯定要调整了。
专注于孩子行为问题本身,忽略了行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意义。
近年来,脱胎于循医学的循实践不仅席卷了整个医学和保健领域,而且以不可阻挡之势冲击着社会科学。
本文摘自对特殊教育领域循实践的批判性反思——以自闭症教育干预领域为例。原文献发表于《中国特殊教育》2017年第4期。作者为邓萌、颜廷瑞。
但是,“实验必须是可重复的”在教育领域是不可行的。
但事实上,循实践已经成为一种机械而冰冷的医疗,所有人,包括研究者、教育者、自闭症儿童和相关管理者,都成为科学教育体系中的螺丝钉。
其次,循实践通过一系列限制性的排除标准保了研究的内在有效性,其实验对象数量极其有限,且经过精挑细选,代表性严重不足。
最后,我国的特殊教育专业机构应进一步发挥作用,对各种实用技术进行总结和认。
任何一个自闭症学生的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往往是由一系列问题诱发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推广“动态教育”的原因。
西方的循实践固然可以为我国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干预提供新的技术,但在缺乏反思、批判和扬弃的情况下,很容易滋生专业霸权和话语垄断。
针对自闭症儿童的循实践往往针对某一方面进行干预和训练,将整个孩子解构为问题和缺陷进行专门的治疗和训练,甚至将学生已经掌握的完整技能肢解成碎片。
NAC和NPDC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树立了循实践的“黄金标准”。
在实主义框架下,实验的可重复性是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有效保。
教育实践者不能总是按照研究者设计的教育和干预方法中的程序去做。更重要的是,实践环境总是丰富多彩,变化多端。
循实践实际上消解了教育的人文意蕴,违背了特殊教育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精神。
只有高校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各司其职,行业才能可持续发展。
一批又一批在西方接受教育或访问的中国学者,以及一些在美国体制下获得应用行为分析师资格的专业人士,带着美国的话语和运作模式,将各种循技术原封不动地(或在途中分散了许多)带到中国,成功垄断了专业的话语体系,以先进理论布道者的姿态看不起当地的特殊教育培养者。
首先,要系统总结新中国以来特殊教育的实践,总结自身存在的方式和特点。
但是,循实践并不是解决特殊儿童教育干预问题的“灵丹妙药”。
教学不再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而是一种精确固定的程序和标准化的操作。
结合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父母的认知、家庭结构、当地政策执行情况、附近机构的服务水平、社区人文环境等。
专业的、生态的、综合的支持对孩子来说可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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