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强化 《成人自闭症的表现》
于在他的《管理心理学》一书中指出:“惩罚作为一种负强化,也具有正激励作用,只是使用的方式和手段不同。”这一段的标题是“负强化——刑罚的适用”,全文描述了刑罚适用的注意事项。显然,从概念的理解到具体的操作程序,负强化都等同于惩罚。
d、负强化同时要求及时性,但孩子的行为改善了,一段时间后相应的惩罚不能撤销。当孩子有不良行为时,如果能及时执行规定的惩罚,可以帮助孩子建立“不良行为”与“惩罚”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才能建立孩子逃避惩罚的反应意识。
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可以分为两种:正强化和负强化。斯金纳认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或动物会采取一定的行动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动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动会在未来重复;不利,这种行为会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积极或消极的强化方法来影响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自己的行为。
BarrySchwartz将效果定律作为运行条件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效果定律的研究重点是行为与其结果、反应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确定四种行为-结果关系类型。首先,行为可以产生积极的结果...这种关系被称为正强化。......第二,行为会产生负面结果...这种关系叫做惩罚。......第三,行为导致已经呈现的刺激的结束或去除。这种关系被称为negativereinforcementorescape(负强化或逃避)。…最后一种行为可能会阻止负面事件的发生。”乐国安指出:“负强化的目的也是为了增加行为的可能性。是提前告知员工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或表现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促使其按要求行事,从而减少或防止一些不愉快的情况,进而使改变后的行为重现和增加。负强化是减少不良行为发生的一种方式。管理者通常在员工未能完成必要的工作任务时采取负强化,这是一种控制行为的抑制性措施。”这段话前面讲负强化促进行为,后面讲负强化抑制行为,从而混淆了负强化和惩罚。从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看,正强化、负强化、回避等。都会导致行为反应的增加,而惩罚会导致行为反应的频率降低。
c、负强化要想收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建立在客观一致的情境中。就是在任何时候,对我的惩罚都是一样的,对所有同学一视同仁,对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的行为都一视同仁。
我们可以从概念上的正与负的含义、行为与结果的关系、强化与厌恶刺激的呈现与撤回等方面认识负强化与惩罚的区别与联系,准确把握它们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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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中,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需要的行为,从而强化这样的行为;积极的方法包括奖金、承认成就、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晋升、安排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是通过厌恶刺激的排除来增加未来反应的概率,即减少或取消厌恶刺激来增加未来某种行为发生的概率。
负强化一定有激励作用吗?如果说负强化是对上班迟到的批评,那么负强化只是强化了员工准时上班的行为;如果负强化是失去参与决策的权利,那么负强化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所以,负强化能否起到激励作用,取决于负强化的性质。如果说负强化有激励作用,那么负强化就有激励作用。
先理解概念中“积极”和“消极”的含义。在强化和惩罚的过程中,如果有东西出现,就叫“正”,如果有东西消失,就叫“负”。所以,呈现某种东西,让行为人开心,增加行为人具体行为的频率,就叫正强化;如果某样东西被去除,使行为人高兴,增加了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这叫负强化;呈现某种东西,引起行为人的痛苦,使行为人的特定行为消失,这叫积极惩罚;去除某物,引起行为人的痛苦,使行为人的特定行为消失,这叫消极惩罚。布鲁西亚?ThyerLaura和LMyers认为:“在口语中,正强化可以被贴上奖励的标签。当一个结果被呈现出来,并且从那以后,应该被奖励的行为增加了,那么正强化就发生了。负强化可以解释为解脱。如果一个行为的结果包括消除不愉快的事情,并且这个行为后来得到了增强,那么它就涉及到了负面强化。当一个行为的结果是呈现出令人厌恶的东西时,积极的惩罚就会发生,这会导致行为可能性的降低。…消极惩罚包括去除一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它会降低这种行为在未来发生的可能性。在口语中,消极惩罚被认为是一种类似于罚款的操作”。负强化是好的,人们向往它,但惩罚是坏的,人们试图避免它。所以负强化不能等同于惩罚。
谭荣指出:“当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较差,甚至在工作中违反了组织规则,组织系统就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压制和杜绝这种行为。这种惩罚措施起到了负强化的作用...所谓负激励,就是对违背组织目标的行为给予的惩罚。”显然,他把负强化等同于惩罚。
如果孩子的行为不符合要求,可以取消他的部分权利,比如禁止他玩耍,禁止他参加某项活动等。——这是一种消极的惩罚;当他的行为符合要求时,他就会恢复之前失去的权利——这就是正强化的实施。如果孩子容易表现出某种不良行为,那么可以把惩罚和负强化结合起来,培养一种另类的行为。比如先教他实施好的行为,那么孩子有两个选择。当他表现不好时,他会受到类似打屁股的惩罚。当他表现良好时,不仅可以避免惩罚——负强化,还可以获得奖励——正强化。鲁静指出:“负强化方法通过两个过程实现其效果:逃避和回避。”
朱智贤在解释强化的概念时,认为“排除能增强反应频率的刺激称为负强化,如对生物体有害的噪音、强光、电击”。这里的描述前后矛盾,令人困惑。如果排除了能增强反应频率的刺激,显然,未来相应的反应会降低,这应该叫“惩罚”;如果排除噪音、电击等不愉快的刺激,可以提高反应的频率,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化”。
企业管理界对负强化的混淆,危害很大,导致一些从事实际管理的人在惩罚劳动者的某些行为时,误以为是在实施负激励。然而,一些基于负强化的科学方法却被忽视了。负激励是国内很多企业管理书籍中经常用到的一个词。不知道它和惩罚、强化、激励有什么关系。这些困惑启示我们,使用的概念一定要严谨。
张德认为:“奖励是一种积极的强化和鼓励……而惩罚是一种消极的强化和鼓励。是对意外行为的惩罚,即剥夺其部分物质和精神利益。”负强化、惩罚、鼓励、奖励和正强化的混淆在这里显而易见。如果奖励是正强化,惩罚是负强化,有必要造那么多重言式吗?况且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奖惩比强化概念要容易理解得多。
在绩效反馈过程中,有的企业让绩效差的人在职工大会上检查自己的不足——这其实是一种惩罚,没上台的人得到负强化;有的企业让业绩好的人在员工大会上讲自己的成功经验,并给予表扬——正强化,没上台的人受到负惩罚。这里的负面惩罚给员工提供了一个努力的方向,所以人们更愿意接受负面惩罚而不是正面惩罚。在应用积极惩罚时,我们必须指出正确的行为,然后我们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显然,负强化和惩罚也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既能使个体表现良好,又能避免厌恶的刺激。同时也让做错事的人改过自新,表现良好。所以负强化主要是针对孩子良好行为的出现或维持。
吕晶主编的《儿童行为矫正》一书系统地论述了负强化以及如何利用负强化来矫正儿童的行为。该书认为,“负强化是指行为人在一种具有歧视性的刺激或情境中发出的一种行为,其结果可以导致厌恶刺激(或负强化)被去除或取消,因此这种行为在未来相同情境中的发生率会增加”,“而正强化需要在行为真正开始增加之前。”所以,对于负强化来说,厌恶刺激(或惩罚)永远存在于强化之前。当然,并不是任何负强化过程都必须主要由祖先给予厌恶刺激或惩罚。比如,自卑是一种不愉快的状态,个体经过努力不再感到自卑。这个过程并没有人为呈现厌恶刺激,而是负强化。
案例二:班里有几个学生培养不出好的阅读习惯。当所有的学生都在认真朗读时,他们会玩一些小东西或独自做其他事情。观察到这种情况后,老师宣布,如果老师发现你不学习,就取消下课休息,抄课文规定段落。而且,他们不和学生讨价还价。一旦被发现,课后会及时处罚。经过多次练习,为了避免课后抄袭段落,这些学生在课堂上逐渐提高阅读的自觉性和意识。当罚抄成为常态,习惯改变了,就没有罚抄了。不罚抄的过程就是负强化。
案例一:我们班有一个学生,写作业速度很慢,经常拖拖拉拉,停下来。对于孩子的这个缺点,父母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孩子很喜欢看电视,往往会影响作业的质量和速度。结合这两点,我告诉父母看电视是一种刺激的惩罚。只有当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或者只有孩子完成作业后,才可以看电视,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给孩子看电视。坚持一段时间后,发现孩子完成作业的速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恢复看电视的过程是负强化。
也称负强化,即对于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撤回或削弱原有的负面刺激或条件,以增加这些行为的发生频率。
在分析社会化的心理机制时,张志光说,“他们也会通过自我惩罚给自己负强化,比如做错了事或考试不及格后主动放弃应得的东西,或者惩罚自己做了平时不愿意做的艰苦工作。”对于不了解负强化概念的人来说,这句话很容易被误解,会误以为负强化就是惩罚。
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可以分为两种:正强化和负强化。斯金纳认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或动物会采取一定的行动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动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动会在未来重复;不利,这种行为会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积极或消极的强化方法来影响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自己的行为。所谓强化,就其最基本的形式而言,是指一种行为的积极或消极后果(奖励或惩罚),这种后果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未来是否会重复。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强化可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在管理中,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需要的行为,从而强化这样的行为;消极强化意味着积极行为预期会增加或已经增加。为了巩固那些增加的积极行为,撤销原有的,以惩罚那些与组织格格不入的行为。积极的方法包括奖金、承认成就、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晋升、安排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方式包括撤回批评、处分、降职等。有时候也是一种负强化来恢复减少的加成。
一、必须与惩罚结合使用。没有相应的简单明确的惩罚措施,孩子逃避惩罚的行为就不会出现,也就不可能形成负强化。
强化,就其最基本的形式而言,是指一个行为的积极或消极后果(奖励或惩罚)。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强化可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
心理学家用强化来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某些事件可以增强条件刺激引发条件反应的倾向。这些事件被称为增援。增强剂可以分为两类。霍华德。肯德勒指出:“区分两类增强子是有帮助的。正强化,比如食物,因为它的存在,增强了刺激和反应之间的联系。一个负面的强化,如一阵风或电击,因为它的结束而加强了这种结合。”【8】负性增强剂是排斥性刺激,正性增强剂是愉悦性刺激。它们是起到强化作用还是惩罚作用,取决于它们是如何操作的。增强子和厌恶刺激以及强化和惩罚的关系可以用下表来区分:给予取消【CM4-3】增强子是强化负惩罚,厌恶刺激是惩罚正惩罚,负强化能起作用?心理学家提出了四个假设:(1)初级强化剂可以满足饥渴等基本生理需求;(2) Premackprinciple,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从高到低的行为偏好等级,等级越高,行为作为强化的力度越大;(3)非均衡假说,如果对一个活动的接近或接近受到限制,那么这个活动就可以成为强化,不同的活动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会有强化能力;(4)已知的增强剂通过在大脑内部产生效果来起作用。研究表明,不平衡假说可以为强化为什么会起作用提供更好更全面的解释[9]。这里讨论的是为什么呈现的强化,而不是去除的厌恶刺激能够起作用。但是,如果厌恶刺激的去除能够实现上述四个假设,那么这个操作就一定能够达到强化行为的目的。
一些学者注意到了负强化容易与惩罚混淆的现象。例如,BruceA ThyerLaura和L.Myers指出:“正强化的概念已经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词汇中,但即使是训练有素的临床医生有时也会被正强化和负强化、正惩罚和负惩罚以及回归之间的区别所迷惑。”事实上,这种困惑不仅发生在心理学领域的专业人士中,也发生在企业管理领域的学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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