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打造“三大”服务品牌为共同繁荣注入检察动能 <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
3.集中力量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进一步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着力改善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全市监管监护优势,完善与妇联、团委、民政、法院、公安、教育机构的合作机制,做好“监管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亲子教育课”的结合,发挥妇联独特的资源和人才优势,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跟进家庭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监管监护“下半场”文章;以南湖区妇女“安身守家”联盟为契机,开设“家长课堂”,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教育,为涉案家庭提供“康复空间”,构建“自管”推进“全管”的工作格局,持续跟进压实家庭教育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2.致力于为商业创造最佳的法律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推动涉案企业“司法平反”,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办理小微企业刑事合规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实践,立足小微企业经营模式和犯罪特点,根据案件涉及的主要犯罪,构建小微企业合规标准化模板,探索实践简易合规模式;将专项合规计划应用于小微企业,建立有针对性的防范、识别和响应流程,实施专项合规管理;对小微企业合规检查,实行实地检查、暗访为主,书面报告为辅的监管模式,避免“纸面合规”。探索小微企业合规验收标准,根据涉案小微企业犯罪相对集中的情况,建立样板专项验收标准,探索小微企业合规整改社会调查评估,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为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嘉兴市检察院推出专题报道,为您讲述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助力共同富裕的具体举措和主要成效——打造“三大”服务品牌为共同富裕注入检察动能
作为红船旁的基层检察院,我们坚决肩负起“守根保脉”的政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在共同富裕的大场景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小切口,依法积极履职,为南湖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贡献检察力量。
1、聚集能量,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在务实细致的司法救助中彰显人文关怀,及时将司法救助实践经验提升到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司法救助成效,擦亮检察司法救助品牌。
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和城市治理大局,编织检察、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社会组织帮扶“网”,信息互联、工作协同,推动“该救的都救”、“该救的都救”。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将司法救助与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相结合。,从而变“单一金钱救助”为“多元化救助”,实现“救急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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