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延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言语行为:说话者与听者之间的舞蹈(3) <自闭症音乐疗法>
它被定义为“言语行为”,应该是在反思行为和随后的母亲的出现、关心和安慰结合了几次之后。比如妈妈听到孩子哭,先喂他奶,孩子还是哭(注意哭的行为一直在变),然后她给他换尿布。换完尿布,孩子就不哭了。
如果这种行为只是一种反射行为(往往是无差别的哭闹),那么,虽然每一次哭闹也会影响到另一个人(比如母亲)的关心和安慰,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可能是“言语行为”。
从教育言语行为的角度来看,就是把一个不具备言语行为能力的个体培养成一个具备言语行为能力的合格的共同体成员。(成为这样一个社群成员的意义在于演讲者本人。这些言语行为能力对他理解、改变物理世界、影响和感化他人行为、自省和自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就言语社区而言,增加一个具备言语行为能力的合格社区成员,就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可以被影响和利用的倾听者)。
第一种情况是“请求”的言语行为。
触发这种言语行为的控制变量(行为前的事件或因素)并不是外在的事物或其属性本身,而是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被剥夺(缺失状态)。例如,在长时间不喝水的情况下,说话者可能会说“水”和“水!”“给我水”“给我水!”"你介意给我倒杯水吗?"“你这位先生,你应该不介意给我一杯水吧?”或者,看着听者指着自己的嘴,然后指着水。在倾听者说话者的这些行为之后,水被给说话者喝,结束了说话者和倾听者在“要水”这个行为单元中的互动(但说话者和倾听者完全可以继续互动,也就是另一个行为单元的分析)。
这样在换尿布的时候,孩子特殊的哭闹行为得到了加强。这种行为被强化,让人以为孩子是在有意引起妈妈的注意,或者是用哭闹来引起妈妈的注意。但是,其实孩子并不是在利用这种特殊的哭闹或者故意引起妈妈的注意。而是他妈妈换尿布就发生在这种特殊的哭闹之后,这种特殊的哭闹会自动加强。(后来他在尿湿的背景下,这种特殊的哭的可能性会自动增强,不一定是哭的一种。
可见,鹦鹉学舌,动物之间的交流,大部分是天生的本能或反射行为,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言语行为”。
这时的哭闹已经不是反射行为,而是一种后天强化的行为。之后细心的妈妈往往能分辨出哪个哭是饿了,哪个哭是尿了,哪个哭是臭了。事实上,这是从我母亲忙乱的治疗中得到适当治疗的哭声之一。这种特殊的哭闹伴随着引起哭闹的特殊情况(饥饿、小便、寒冷或有臭味)。母亲对这种耦合规律的意识,使她能够从哭闹中分辨出孩子的状态,并给予适当的处理(不像原来那样忙乱)。
这种说话人的行为(特殊的哭闹)被听话人强化,而不是在特定情境下的反射行为(无差别的哭闹),就是我们开始所说的“言语行为”。
然后,是没有言语能力的婴儿在饥饿、小便或发臭后的啼哭(当然也可以是寒冷、疼痛等。)一种“请求”的“言语行为”?但这并不完全或必然。不仅如此,对于我们真正理解言语行为的概念来说,区分婴儿在饿了、尿了、臭了之后的“哭”是不是言语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斯金纳在《言语行为》一章和《言语共同体附录》中对其进行了区分。
引起这种行为的另一个控制变量(前行为事件或因素)是说话者处于厌恶刺激或厌恶刺激的威胁之下。例如,如果你逗一个孩子,他没有得到任何帮助。相反,他讨厌这种干涉。在这样的背景变量下,他可能会说“不!”或者对你摇手或摇头。不管你是说“不”,是摇手还是摇头,你都不再逗他了。那么,这两种行为形式也是“要求”言语行为。它从你戏弄孩子开始,到你停止戏弄结束。
因此,有两种背景变量(主要控制因素)需要一个类的行为发生:缺乏某种东西或厌恶刺激(或其威胁)。
我们可以通过观察说话人行为的语境来看出这些基本情况。
区别在于这种行为是先天反射行为(反射)还是后天学习(强化)行为(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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