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第16条第15课: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 <自闭症康复>

时间:2022-09-05 02:17来源: 作者: 点击:
  

还有一点,要有“认同”的部分,要有能力——就是很多剥削、暴力、虐待的案件,都是在所谓“正常就业”的部分来的。应该有劳动合同,招聘,面试,体检。但是当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因为我们都知道招聘有时候是异地的,他就跟业务员一样。去你当地卖他的生意就好了,也有家长糊涂了,让人把孩子带走了。

第二部分,"缔约国还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虐待,除其他外,确保向残疾人、其家人和照料者提供考虑到性别和年龄的适当帮助和支持,包括提供关于如何避免发现和报告剥削、暴力和虐待的信息教育"。这是什么意思?面对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有一个机制。谁需要了解这个机制?就是我们残疾人,智障人士以及他们的亲属,包括保姆,护工,PA等。看,他的机制是什么样的?其实刚才我们讲了一部分,就是怎么处理突发事件,如果迷路了怎么快速求助。这是预防暴力和虐待的一个环节,是一个预防性的环节。第二,假设这种暴力虐待真的发生了?发生后,谁有举报的义务?可以向谁举报,如何举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

大家好,欢迎来到心理圈。我是安迪。今天,我们的大会进入了第15课,也就是我们期望讲的30课,到目前为止已经讲了一半,还剩一半。所以大家可能会觉得很不解。前五六节课,我们讲了平时最关心的事情,讲了很多,比如教育,就业,社区生活。为什么公约背后有这么多东西?

这都是站在“家庭内外”的角度。当我们谈论家庭内部时,剥削、暴力和虐待会发生在家庭之外吗?一样的,但是注意刚才的三种形式。举个例子——我们说的剥削,大家都知道我们所说的“盲井案”,各种强迫劳动。我们已经在“就业”一节中谈过了。豆腐店,豆腐店就是发生在北京通州的案子。就是找一群有精神障碍的成年人,放在豆腐店里。而且这家豆腐店在通州农村。不在北京,在通州下面的农村。这房子是大院,别人进不去。大门在外面锁着,别人看不见。没人能听到你嚎叫,智障的人在里面做豆腐。

但是我们三四线的父母,农村的父母,是以孩子为目标的,以孩子自身能力的成长为目标的。他没事做吗?他真的应该不融入社会吗?他真的不应该培养所谓的就业能力吗?即使你身边没有世界500强的公司给你提供支持性的就业,你的孩子也一定要有未来尽可能独立生活的可能性,在就业上量力而行。非得让他一天24小时都有地方呆,也就是说一天8小时,才能让他一天24小时内和家人以外的人接触?因为你不做这些事情,其实我们的孩子一直处于一种非常弱的社会接触状态。一旦社会上出现坏人,坏人就会把我们的孩子赶走,他们会不习惯的。剥削、暴力、虐待等。就在后面。那么,当我们谈论知识型就业、社区整合和城市探索,包括教育时,我们在做什么?每个人都在做准备。这个准备是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不能总靠父母。

于是有家长想,我能不去就业吗?什么知识型就业?社区居住呢?都是你们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忽悠我们父母,我们家又没钱。大家注意了,是在北京。越是北京本地父母,越是老北京人,越愿意有这种态度。我们遇到的人太多了。也没钱。我们没有多少钱来拆除那栋房子了。当我有空带我的孩子时,为什么我每个月要花几千美元把这个孩子送到惠玲和利智?不需要。当你有时间的时候,我们可以吃更多美味的食物。我一日有他一日——很多家长都有这种想法。似乎有时候对待孩子是一种常见而现实的方式。

第二,这种情况往往是一样的。从家庭内外的角度来看,有哪些容易被剥削、暴力、虐待的事情?儿童和老人。残疾人、儿童和老人是在家庭内外遭受剥削、暴力和虐待的关键群体。因此,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必须有这一条,我们大家都清楚,这个问题应该写出来。

正如我刚才所说,儿童和老人很容易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但是有没有一个NT的孩子,他的父母在想“我的孩子,我永远不会教他这个,但我会看着他一辈子”?会不会有人说:“我们家老头已经进入老年痴呆症阶段了。为了防止他被骗,我不让老人出门”?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果不接触社会,恶化的速度会更快,接触社会可以延缓退化的过程。那么我们来说,为什么一大部分家长在遇到智障人士的时候,会抱着一种“老豹护鸡”的超强保护态度来依附自己的孩子?我们经常谈论这种父母。他们叫什么名字?这叫“守”。大家都知道这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你的作用就是看着你的孩子,守护着他们。至于孩子自身能力有没有提高,我管不了那么多。为什么?很多提高孩子能力的事情需要专业,需要花钱。我们家也出不起这个钱,只能一天天看着。当真的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因为孩子自身的能力完全处于被动的监督之下,所以他的社交能力并没有建立起来。

首先,“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教育和其他措施,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虐待,包括基于性别的剥削、暴力和虐待”。这个不用背,没意义。我们只要考虑一件事——“家庭内外”这个词就够了,也就是说家庭内外会有剥削、暴力、虐待。那我们就要展开来讲了。请问家庭中的剥削是什么意思?这时候家庭中的剥削,就是把精神和身体有障碍的人的身体作为产生家庭收入的生产力,这个家庭收入或者收入不能为自己所用,或者少部分为自己所用,主要贡献给家庭,或者主要贡献给父母。

更重要的是,我在事发现场看到了暴力、虐待和剥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者我甚至可能是一个亲戚,我很可能是一个照顾者。你建议我做什么?我要不要当场和暴力、虐待、剥削的人发生冲突,马上为我们的智障青年辩护?这是我们在做这种训练的时候,最让大家不安的事情。告诉大家——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行动,这是一个很标准的原则。首先,我们再来看一下。刚才说的是家庭内外;有两个情节,我们分开来说。如果你是PA,你是康复治疗师,你去家里康复,你陪孩子上小学。一天早上,你发现孩子脖子上有一个被掐的紫红色的印记,孩子明显身体不适。作为一名私人助理,你打算做什么?你本来是做学校支援的,但是你发现你的案主有身体外伤,这是可以观察到的——告诉大家,PA不能直接报警,应该向他的主管汇报,主管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他的应急处理训练进行调查,咨询后才报案。不能说PA看起来受伤了,因为如果这个捏痕真的出现在孩子身上,而且淤血非常严重,那将是非常危险的情况。再危险的PA也不能直接报警。你得找你的服务领导或者机构负责人,单位会慎重做这件事。

打完了,没得治,也没得擦。擦点药能恢复什么,就是打架。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滥用。众所周知,我们这些智障人士,如果说到强迫劳动,生活在那里。豆腐坊这种人住豆腐坊,不说有没有宿舍,想都别想。在贵州和江西,那些被迫在建筑工地工作的人通常睡在预制板上。吃什么?你吃的是一个大木桶,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更别说什么肉什么菜了。基本上就是汤加的糊糊和点菜叶。有时候整个造型看起来就跟猪食一样,比猪食还不如。以这种状态对待他人构成虐待。

听到这篇文章,一定要穿全。这些最后的文章是什么?就是这么一件事,有人举报,有人举报。让事情得到关注。所谓的关心是什么?而是这件事有当局介入。第二步,当局应该介入这件事,提供保护,所有的社会重建和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都应该由公共部门来主导,因为在早期的保护之后,应该让他回归社会。这是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涉及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如果上面说的剥削、暴力、虐待都构成犯罪,就必须查处,否则就这样继续下去。

接下来,"当残疾人遭受任何形式的剥削、暴力和虐待时,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提供保护服务"。关注“保护服务”——谁来做保护服务?公安机关。“促进受害者身体认知功能和心理的恢复、康复和社会回归”。众所周知,一个人如果被剥削、被暴力、被虐待,那是一段非常痛苦的记忆,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有严重的精神伤害。然后,回归社会从初级保护开始。刚才我说要有鉴定报告,报告后快速保护,人身保护令。保护措施和制度需要有人去做,但同时也有对社会的回报。他应该重新信任社会,明白就业的重要性,明白如何安全工作。这些部分都是要做的,大部分都是我们服务机构未来要做的。

还有家庭中的暴力——在家庭中,我们与父母的关系,与亲人的关系是否健康?我是东北人,东北所谓的“大男子主义”现在好像不多了,但是我们还是看到了。我的工作人员,五十多岁,经常被老公打,经常满身是伤。你让她给年轻人讲怎么避免父母打自己,没什么意义。所以,我们是这么说的。事实上,员工接受相关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大家会想,这种情况会发生吗?在一个家庭里,父母还是爱不到孩子。他们怎么能让我的孩子当童工,在我的各种逼迫下让我的孩子多干活?但是这一部分,大家都在想一件事。如果你整个经济还不够发达,当你觉得这个家庭整个生活压力非常大的时候,父母用自己的体力让孩子过度劳累,或者强迫孩子做各种高危劳动,哪怕和其他雇主签合同,说“这个免除,雇佣童工是我们家自己的意愿,你可以走了。免责,老板和用人单位都不会承担。”这叫做家庭内部的剥削。

我们一直强调,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对残疾人和身心残疾者的“全方位、终身”保护体系。它的保护力度很强,有很多我们作为智障人士的家长和服务者,可能没想到,或者平时接触不到的切入点。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了一个全方位、系统的了解,有助于我们规划孩子的职业生涯,为智障人士提供服务。也是相当有用的,是非常重要的架构。

但是如果把所谓的冷暴力也算进去,就会有两个难点:一是冷暴力的选择难度更大。在家暴中,如果加上“冷暴力”,该怎么带?如果拿的过程中有录音,那就是有家庭语言暴力全过程的录音。比如父亲骂孩子,用什么语言骂孩子?“你就是天天在家不吃饭,天天过得怎么样?”你录了,现在问题来了——第一,录音的真实鉴定可能会很麻烦,不容易全部录下来,真的构成处罚。第二个问题是什么?尺度在里面吗——也就是你说“冷暴力”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这是对我思想和精神的伤害。一个是我心的接受是很主观的。有些人受不了他们的骂,也确实把他们的骂当回事。但是有些人超级敏感。你录下了所有的声音,但当内容传到法官那里时,法官并不以为然。但是当事人觉得太过了,造成了伤害,所以这两点很难。第三点是赔偿——也就是现在我想惩罚这个人,或者说我想用民事的方法进行赔偿。这个东西怎么量化?

所以要知道剥削、暴力、虐待是有迷惑性和阶段性的,具有“前店后厂”的性质,要能够识别。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说到传销,是很厉害的。刚才的“弱势群体”指的是残疾人本身,还有老人和小孩,容易出现这种事情。但是到了MLM,你会发现它更先进。在传销的时候,很多人都是所谓的健康人,所谓的年轻人,所谓的应该在社会上成功的人,很多期待成功的人,却觉得自己失败了。这样看,一旦延伸,你会发现,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的自由,并不是所谓弱势人群的专属风险。暴力、剥削和虐待可能是每个人都有的风险。我该怎么办?开展防骗教育和防拐教育。要把各种风险融入社会,给智障人士看。

"为了防止任何形式的剥削、暴力和虐待,缔约国应确保所有针对残疾人的设施和方案受到独立机构的有效监督"。都是翻译错误。如你所知,这个所谓的“独立权威”是指独立的第三方,指的是一些公益组织。这是我们前两节课说的。比如,是否应该有第三方定期进入福利院,看看孩子们的生活质量如何?雇用残疾人服务的工厂是否应定期对第三方代表进行独立监督,以了解其中儿童的就业状况?不能光说这个国家有就业保障基金。不交就业保障金就要交罚款,不然就录用。但是有个问题——被录用后是什么样的?有没有强迫劳动?谁来检查?有吗?公约要求独立的第三方对其进行检查。但是这里有人这么做吗?到目前为止,应该是人民想做,但没有做成;但这是必要的。

他们为什么这么说?或者什么场合说这个?是因为我们做了很多游戏,多年来一直在持续做的是福斯特信托制度,我们在推荐。当很多老北京的父母听说“托管”要花上百万,哪里还能负担得起?算了,我不想想那么多。我会跟随我父母在北京的生活方式。我不得不客观的承认,是信任和关心。有些父母是对的。真的不是一般父母能做的,因为是针对高净值人群的。

什么是“虐待”?“虐”大家都知道,“虐”相信大家都知道。你看,家庭中有什么虐待和谩骂?就拿所谓的“侮辱”打自己耳光来说吧。如果我不做,你就错了。你打了自己一巴掌。如果是家人,或者父亲直接给自闭症孩子一巴掌,那叫什么?这直接构成了暴力。但是什么是虐待呢?我不打,我让你自己打,或者我让你求我打你。都叫羞辱。这里的虐待是什么?屈辱伴随着人格的退化,比如跪了很久,跪了两个小时。你敢起床吗?站起来,我打断你的腿。你看,暴力的部分没有直接用,但是这时候侮辱了他的人格。当然也会有滥用的效果。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老师和班主任,班里有一个融合教育的孩子。现在是夏天。这个孩子来学校的时候,孩子穿的衣服胸口突然看起来很红,孩子的心情比较压抑。班主任应该怎么做?根据我们国家对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个班主任必须举报。他也不能直接报警。班主任必须向谁汇报?是否报警由学校领导决定。而且这个时候校长有非常明确的保护孩子权利的义务。义务人不是班主任,而是校长。

我们还谈什么“虐待”?水和食物被切断了。这种虐待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或者父母对父母的虐待。如果有虐待,他们就不吃不喝,就赖在床上。可以在床上吃喝拉撒,但是不能说。拉撒路会待在床上——这是典型的虐待。我们的孩子怎么办?有精神障碍的人怎么办?在家庭中,我们之前已经告诉过你,欧美曾经有过这样的“阁楼少年”,不允许他们参与普通的家庭生活,也不允许他们去社区。我们做什么呢好的,你在阁楼上。那个阁楼的空间再臭,也是你的。但是你会发现,如果这样的话,其实就构成了虐待,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虐待”。

举报完了,派出所来查的话,不查就是不查,不查就是不查;但作为公民,我有义务也有权利举报。因为这涉及到保护残疾人和儿童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义务。看到这样的暴力行为,我们现在告诉所有的伙伴,我们不鼓励大家直接站出来做所谓的“见义勇为行为”,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凡是能够通过剥削、暴力、虐待的方式对残疾人进行强迫劳动的,都会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就是三人以上的犯罪集团,基本都是标准的。为什么?活人离不开人。

第二,就像我们常说的,其实保姆有时候也生活在这个家庭里,这是居家生活的一部分。保姆在家看到男主人,也就是户主打孩子。那句话描述的,叫“打死自己的孩子”。保姆该怎么办?首先,因为保姆不是我们的学员,也不是我们的直系亲属,其实保姆应该去报警。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他的信息没有传递出去,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如果情况严重,不代表保姆打了两巴掌就报警。保姆不需要这种意识。但他看到的是正在进行的犯罪过程,可能要直接报警。但是你要想清楚,这种保姆真的报警了,他的工作就没了。这直接关系到他的利益,所以他会权衡。

在这里,我们将看到整个“第16条——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条款。在真正详细研究它的过程中,大家应该知道,它必须与我国的刑法和我国的自然管理处罚法相结合。不学习这两个规律,就处理不好这一个。当然我们也说了,这篇文章对于家长组织其实是有这个意识的;对于服务机构来说,有这个意识就好。因为当你观察发现相关的事情,你们其中一个可以直接向110举报,另一个可以随时联系我,因为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一直在从事这样的工作,无论是融合教育还是就业。如果对这些东西有一些咨询,各方面都可能收费,因为这是一种知识供给,是知识的一种输出。

所以我们的孩子,也就是智障人士,在融入社会的时候,一定要培养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叫做“丢失之后如何被找到”。迷路后不要到处乱走,以及如何求助。这些都是我们在城市探索和社区整合活动中必须要做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护项目。这太重要了。因为什么?因为如果我们不做,一旦我们的案主走失,当然会有其他的生命危险,比如被车刮伤,淹死在水坑里。大家都知道,我们已经被淹死在水坑里了,失主也淹死了,只是在浅水里。还有什么?就是要防止案主走失后被人贩子拐走。要防止智障人士社会参与能力差,对社会上的坏人没有意识。两句好话,还是半个馒头,他输了之后还能跟着人。因此,对于社区参与的衡量标准,不仅仅是提高一个人的流动性和城市探索能力,还包括教育和支持就业的融合,以及在社区中独立生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防止社会上的坏人把我带走,把我拐走,限制我的自由,而是让我免费为他工作。

但是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以及现在为弱智人士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是否充分意识到我们也可能面临剥削、暴力和虐待?我们自己意识到这一部分了吗?而作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人,我们有没有分析过自己在自己的家庭和亲密关系中有没有被剥削,被暴力,被虐待?如果我们从事这个行业,我们这些所谓的老师,所谓的社工,所谓的特殊教育老师,特殊教育人员,医者,当我们自己的世界,我们自己对社会的认识都非常简单单一,你在整个知识中的法律意识都打不开的时候,你给智障人士提供的服务能不能让他们开阔眼界,拓宽知识面,有危险防范意识?因为在家庭关系和家庭之外的关系中,我们都有可能处于这种关系中。

所以要理解“冷暴力”或者“言语暴力”的情况,这和《治安处罚法》和《刑法》中真正的暴力,尤其是家庭暴力,并不完全一样。现在,最起码在家暴部分,我们有了非常明确的界定和保护边界。这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所以,我们去给家长组织领导的时候,因为很多都是家长,你在给家长咨询的时候,如果是很正规的咨询,不要说“我们也要告冷暴力,也要去妇联找点事。”这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只是一个倡导方向,但是从司法角度来说,暂时还是很难做到的,各种执行难都存在。

所以我们会说,你会看到这些不同的关系。当涉及到家庭中的父母时,这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过程。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你可以观察到其他家庭的人经常有特殊关系,不然你不会知道。第二部分,家庭之外,这时候出现了所谓的“公民举报”。你看,现在是什么样子?就是因为一次意外,在通州买豆腐的过程中看到一些智障人士。我在前台买的,智障人士来送。发货有点慢的时候,我被雇主踢了一脚。孩子可怜兮兮地说着,却说不出口。乍一看,你能看出他的智力可能有问题。另外,你知道这个人不在乎做豆腐的人叫不叫爸爸。然后呢?这时候市民可以举报。当他预测或猜测到很可能有来自智障人士的伤害或限制这种行为的自由时,他当然可以报告。

所以你会看到,它区别了什么?区分预防措施,建立一个机制,告诉残疾人的家庭,包括亲属,“像我们今天的讲座,这些事情是不对的,暴力和虐待是不允许的。如果你发现了,告诉我”。这个“我”是谁?是政府。但是,哪个政府?找残联,找民政局还是找街道?你可能不知道这个频道是什么。很简单——110。任何涉及剥削、暴力或虐待的人,请直接报警。你不用去分辨这件事是对是错,而且是110一站式服务处理,而且是“接到举报就报警”。这是统一的开放,是我们国家为公民提供安全保障的统一开放。打110报警就行。所以你看,这个渠道解决了早期的预防教育,我们现在做的工作也是这个工作——给大家提供预防教育。

再说一句,家长们。事实上,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的知识本质上应该由父母传授。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但是呢?在我们有精神障碍的家庭中,我们来看看。有多少孩子两三岁确诊,六岁前离婚?有多少人在父亲没有尽到责任,或者出走,或者找茬离婚的时候,抛弃了自己的育儿责任?有些母亲是坚强的女人,能振作起来,把孩子带大。我们见过很多,它们太神奇了。但是,也有很多母亲一辈子忍辱负重,即使丈夫没有离婚。她怎么教一个孩子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让别人侵犯他?太难了。所以这些部分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但是关于免于剥削、暴力和虐待的主题,你在精神障碍领域听说过吗?有人谈这些吗?各机构是否觉得《公约》中的这一条已被提及?很少。

让我们看看“第十六条:免受剥削、暴力和虐待”。其实每次线下聊起这门课,大家都会觉得莫名其妙。“剥削”这个词很熟悉,但年纪大一点的人更熟悉。可能80、90后的父母也不熟悉“剥削”这个词。过去我们都明白,之所以要有新中国,就是要解决过去三座大山的问题,解决我们劳动人民受剥削的问题,摆脱资本家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才有新中国。那么“剥削”这样一个词的本质含义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们在这里要发现的。第二,“暴力”。大家都明白“暴力”等于强虐,这叫“暴力”。暴力的形式,以及可能的危害,可能的危害是什么?这是暴力。第三个词“虐”,大概大家都没听过。“虐待”到底是什么意思?大家都听说过“虐”“虐”。在一起,我们基本理解。我们说这三种情况,指的是对我们的智障或者身心障碍者的不正当的人身侵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举个例子——PUA的事情。什么是PUA?谈感情,谈爱情,不给我钱就是不爱我。把你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大家都觉得这听起来一点都不靠谱——告诉大家,在公益领域,为了谈恋爱,很多维权的公益组织的女性可以在几十万或者几十万的地方转出来,她们一共攒了十万。向朋友借了20万后,可以转给完全不认识的人,在网上谈恋爱;普,宰猪盘——那么请问,在我们的工作人员警惕性如此之高,而他们在社会参与过程中的警惕性又如此之弱的情况下,你能教教智障人士如何避免剥削、暴力和虐待吗?

所以,当我们谈到社会之外的剥削、暴力、虐待,这三个词加在一起,都是和强迫劳动、非法劳动联系在一起的。还有智障的人,我们昨天不是讲过生命的完整性吗?其实对于心脏不好的雇主或者像这样的罪犯来说,智障人士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劳动力。你可以想想为什么。第一,不缺胳膊少腿,什么活都能干,尤其是体力活。第二,脑子简单。没有那些发牢骚的东西,你就不会想办法,不会出主意,也不会逃避。只是限制他们。第三,有些智障人挺魁梧的,能吃能干一些重体力活。在这些坏人眼里,这是多么完美的劳动力啊。

所以任何举报人,哪怕你是专业的调查记者,你是深度的专业调查记者,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保护。我们可以理解,如果你不这样做,当事人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伤害。但是,当一个公民与犯罪集团作斗争时,他可以用暴力驱使精神残疾的人去工作,你作为举报人,可能风险很大,很容易伤害自己甚至被限制自由。所以我们不鼓励任何公民看到这种情况后直接制止。第一个动作是报警,这是我们的标准操作。我们必须想清楚。面对一个犯罪集团,你一个人很可能没有结果,别人也救不了你。你救不了他,还把自己置身其中。

先说“认定”,你看,回避,认定,举报。这是三个内容。我们应该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这种培训。有哪些相关的专业人士?社工,对吧?每天在社区工作的社工是相关专业人士吗?而且在他的位置上,他的工作是相关的,所以他应该可以避免拐卖,强迫劳动,虐待智障人士的事情发生。他有这种意识,他不得不积极设计活动、项目和机制来避免它。同时“辨认”,就像我刚才说的,你怎么分辨在人家豆腐店里挨打的不是自己的儿子,是员工,还是被他强迫劳动的人?鉴定是一个技术过程。至于“举报”,我们统称为报警。我们所有人都应该知道这些系统,这些系统对智障人士的安全非常有用。

所以你会看到,成人服务的复杂程度是相当高的,社会有多复杂,我们这些智障人士应该得到的服务也应该有多复杂。这件事不能简单化。“上述康复措施和重返社会措施应在有利于个人健康、福祉、自尊、尊严和自主的环境中实施,并应考虑到性别和年龄差异造成的具体需求。”-是你的自主权。你终于从剥削、暴力、虐待中走了出来,最后,在新的环节中,别人是你的老板。为了你好,你过去很痛苦。你遵循我的新计划,我是最棒的。不为自己着想——有多可怕?那不是被别人控制的新的生命循环吗?"缔约国应制定有效的立法和政策,包括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的立法和政策,以确保对残疾人的剥削、暴力和虐待行为得到识别、调查和酌情起诉"。

但是,当涉及到精神和身体残疾者的权益保护时,当精神和身体残疾者成为受害者并被杀害,他们的身体完整性被破坏时,我们在该国的整个支持团队中没有人会提到还有什么其他费用和金钱,因为大家在保护精神残疾者的生命和健康方面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在这部分,因为有一些专业的律师,还有一些相应的公安、司法的配合,这是普通的上级机构、普通的服务机构不一定能胜任的,大家也可能确实不胜任这个事情。然后呢?只有当我们有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和残疾领域的专业律师提供服务和建议时,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智障伙伴。

我们相信没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陷入这样的风险,但这样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我们讲“社区服务”和“社会融合服务”,这是必须的。有家长说:“我一直在我身边看着我的孩子,我的手从来不离开。我的眼睛一直在我的视力范围内,所以我很安全?”不安全。为什么?也就是如果你一直用绳子捆着孩子,就会出现两难的情况。孩子的独立能力一直不在,家长一直在看着。这就是问题所在。父母能看一辈子吗?哪个父母能长生不老?这根绳子系在一个成年人身上,直到他三十多岁。能长生不老吗?他不会因为不参加这个社会整合能力的训练就变得更安全。没有这回事。你有什么?有的是他如何参加社会培训,提高防骗防拐意识,有能力在走失后求助和联系父母,从而解决问题。

再说一个。说到剥削、暴力、虐待,你会想到传销吗?在MLM发生的一切都是剥削、暴力和虐待。什么是剥削?我让你骗亲戚给你卡上的钱,或者买哪些商品,把钱装进我的口袋,这算剥削吗?暴力是不是用殴打、禁止逃跑、几天不吃饭的方式让当事人所谓的“屈服”到不敢反抗?虐待呢?精神虐待,虐待。在“虐待”中,我们都知道洗脑也是一种虐待。什么是“洗脑”?洗脑就是把一些错误的观念、荒谬的思想、有害的思想强行灌输到一个人的意识形态中。这是什么意思?当然是侵略。瞧,这不正是我们正在谈论的MLM组织所做的吗?然而,MLM组织的整体外观似乎在早期出售一些东西,一切都很正常。给社区老人送这送那的,好像很正常。

这是2021年10月29日安迪小宇宙APP直播课的内容——《公约》第十五类第十六条:免受剥削、暴力、虐待,授权记录、整理、发布。音频识别:耿新宇,编辑整理:尚,文字校对:嘉阳妈妈,排版:耿新宇。

什么是剥削?所有的强迫劳动,其实都伴随着我们所说的“经济剥削”。你帮我干活,但我没给你足够的钱。这是经济剥削吗?这是剥削。我打你是为了惩罚你,让你好好工作,听话。想想我们过去看到的解放前电影里的农民和工人,他们用小鞭子抽打他们。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些智障人士被强迫劳动的案件中,他们的待遇和冥界的农奴以及这些被强迫在冥界劳动的童工是一样的——殴打,非常残忍。

那我们往下看。第二部分叫做“家庭暴力”。家暴,这个大家都很熟悉。如果说家庭,让我的孩子像牛或马一样挣钱,而这些钱又不能用在他身上,那就叫家庭内部剥削。家庭暴力就是殴打家庭成员——说到暴力、殴打、人身伤害。这是一个有趣的时代。当我们经常提到“家暴”的时候,尤其是在反家暴法中,有一个词叫“冷暴力”。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冷暴力”是暴力吗?在司法和法律上,界定冷暴力的界限有点难。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这个困境,或者说这个边界。暴力是可以识别的。为什么?可以,伤情结果可以鉴定。丈夫打了妻子,然后报了警。报警后第一件事是什么?做伤情鉴定。出来吧,看结果,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还是重伤。这个鉴定结果可以支持应该受到行政处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治安处罚的范围,或者刑事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样才能科学客观的评价家庭暴力问题,并且和伤害有关。

如果你把“劳动力”理解为像牛马一样的生产力,他能做这些工作,他脑子少。如果他给人们不好吃的东西,他可以用棍子吓唬他们。大家看看,这个组合到底在做什么?我现在做的不是把人当人看。这是奴隶。奴隶也有卖淫的地位,现在这种情况,强迫劳动这种情况,不是卖淫,是限制人身自由,智障人士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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