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禁毒多动症科普有冲突吗? {自闭症的表现}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多动症的药物治疗只是整体治疗的一部分。
03ADHD和禁毒科普,是对立的吗?
我从来不反对禁毒,也从来不支持所谓“聪明药”的市场流通,更不认为多动症患者应该站在禁毒的对立面。
而且就连多动症患者本人也拿不到超过单个处方最大剂量的药(一般只够用两周),所以需要重新预约有资质的执业医师的门诊,到指定的药店去拿。
但这一次,我想讨论一些更严肃的话题。
作为一名中国人和ADHDer的成员,我对这些被污名化的报道有着复杂的感情。我去年写过一篇文章,反驳了很大一部分这些不好的科普:《话语就是力量:妖魔化多动症药物干预》。
在兴奋剂的选择上,必须充分评估ADHD/嗜睡症的诊断、药物相互作用、副作用、生活方式、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
我认为同样重要的是多动症的医疗可用性,包括诊断和处方药的可用性。医疗支持实际上可以降低药物介入的可能性。
相反,多动症群体在没有得到诊断和有效支持的情况下,往往会成为以自我治疗为目的的物质成瘾和依赖的高危人群。
不出所料,关于各种毒品的科普,关于缉毒警察牺牲的报道,关于毒品导致家庭破裂和社会失序的记录,从鸦片到新型毒品的演变,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大媒体平台,等等。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一些蹭流量的不良科普也悄然混入。
一般医生也会建议多动症患者在周末或者其他休息时间设置一个停止期,这样可以减少成瘾的可能性和对健康的危害。对于成年发作性睡病患者,推荐剂量一般在5-60mg之间。
但实际上,经过61年的使用(利他林于1961年获得FDA批准),多动症的长期安全性研究是充分的,遵医嘱用药是非常安全的。研究还表明,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使用多动症药物并不能提高非多动症患者的学业或工作表现。
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单次处方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非法获得的药物,成分和剂量可能存在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境的,海关本着自用合理的原则予以放行。
禁毒行动本身减少了大部分成瘾药物的可获得性,降低了跌入深渊的可能性,也是对多动症群体的一种支持。
最近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遵医嘱服药和私自滥用药物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剂量的不同。
二甲氧基乙基苯丙胺、二甲基二氧基苯丙胺、4-甲硫基苯丙胺、对甲氧基苯丙胺、三甲氧基苯丙胺、苯丙胺、右旋苯丙胺、左旋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二甲基苯丙胺、莫达非尼和哌甲酯。
药物滥用的概念是指长期过量使用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与公认的医疗实践需要无关,导致成瘾、精神混乱等异常行为。
除了上述区别,在禁毒宣传中,兴奋剂的处方药与甲基苯丙胺、摇头丸、智能药的成分也有区别。
此外,在上述兴奋剂药物中,只有哌醋甲酯缓释剂(NBD)在中国生产和使用。换句话说,上面提到的任何其他药物出现在市场上都是违法的。
相比较而言,消遣类药物的剂量往往远在处方药之上,所以副作用,包括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也远在处方药之上。
一般来说,比如阿德拉速释制剂,对于adhd成人和青少年,用药最大剂量一般为40mg/天;如果是缓释胶囊,6-17岁儿童青少年一般最大剂量为30mg。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处方的制定者和审核者应当认真核对,签名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制定者和核对者应当拒绝发放药品。
服用过量会出现横纹肌溶解、颅内出血、偏执、妄想、攻击行为。因此,处方需要非常仔细的剂量控制。
医务人员因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处方。海关凭携带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放行。
“上瘾,损害健康!你敢吃这种‘聪明药’吗?”,“网上说能提高成绩的智能药其实是新药”...将治疗多动症和嗜睡症的药物称为“聪明药”,并将其与药物直接联系起来,不仅伤害和污名化了多动症和嗜睡症患者,也让许多人因害怕成瘾而拒绝治疗。
从程序上来说,其他人是无法从合法渠道获得相关药物的,除非有专门的处方,并且身份是确诊为多动症或嗜睡症。
即使医生自己吃药,也可能因为“医生+患者”的双重身份而难以做出有效的判断。
比如我自己服用的AdderallXR,是一种由多种苯丙胺盐组成的缓释制剂,而甲基苯丙胺是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的主要成分。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明和本人身份明,可以携带单次处方最大剂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完全建立在药物基础上的“豁然开朗”“脑雾散去”一定是不可持续的。在稳定药物剂量的同时,专业的心理和社会支持,以及自我探索和学习,最终形成稳定的自我评价、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有效的应对策略。当然,环境中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两者都有成瘾性,且大部分副作用相似,但一个明显的区别是甲基苯丙胺具有神经毒性,可引起大脑结构和功能的不良变化,如部分脑区灰质减少。
毒品和毒品的界限在哪里?
虽然多动症患者常年服用兴奋剂药物,也多次批评一些“聪明药”的报道,但我不否认它的成瘾性和潜在危害。而是同一性质的一类毒品,有的是毒品,有的是毒品的图片。如何区分它们是一个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
以上都增加了不可逆的健康风险和成瘾风险,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同时,甲基苯丙胺的化学合成难度较小,更容易被一些黑作坊非法制造生产,在黑市流通。
条例还对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审批、监督等环节规定了管理细则。
这种宣传的实际公众教育效果非常有限,反而会造成社会对多动症患者的不友好甚至歧视,并导致多动症患者的自我歧视,人为设置障碍。
长期的处方用药可以大大改善多动症患者的执行功能,进而提高其在学习、职业发展、驾驶、社交等方面的适应能力。,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大大降低多动症人群被虐待和成瘾的风险。
多动症患者在开始用药后,需要定期复诊,与医生讨论近期生活、生理心理变化、副作用等相关因素,帮助医生做出调整剂量/换药的决定。一般复诊要有体重、血压、心率的检查,必要时可能还有血常规或更多生理指标。
这种行为在医学上叫吸毒,在法学和社会学意义上叫吸毒。
但自相矛盾的是,过多的禁毒宣传一味危言耸听强调危害,却没有说清楚具体危害是什么,也没有分析出经济利益之外的个别涉毒原因,更没有对公众进行现状教育,或者笼统地将处方药与毒品混为一谈。这是我强烈反对的一种禁毒宣传。
-我特别关注有神经发育障碍的群体,包括ASD和ADHD及其家庭,关注成人转学、成人早期独立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发展和身心健康;我善于发掘长处,提高自信。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