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孩子被早教机构体罚致死:除了家长和网友的愤怒,我们该怎么办? 《感统失调》

时间:2022-09-09 11:05来源: 作者: 点击:
  

5月25日下午,张女士接到了组织的电话。该组织负责人王说,张女士的孩子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的。她被送往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到医院后,对方告诉张女士,孩子受伤的原因还是摔伤。

5月26日,男孩母亲向天河警方报警。即警方派员到场处置,控制了犯罪嫌疑人王某。6月20日凌晨,受伤男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25日13时许,广州市天河区某早教机构负责人王(女,48岁)在管教男童黄某(7岁)时,涉嫌用脚踢黄某的腿,致其摔倒受伤。之后,男孩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颅脑损伤。

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到,这家早教机构的法人王在5家企业工作,其中一家企业已经注销,她是另外4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涉及医疗咨询、教育咨询、儿童护理等行业。

是的,教育一旦变成了生意,往往就变成了权衡利弊,利益第一,责任第二,关怀可有可无的事情。

轻的是“伤疤忘了疼”,重的是“人间炼狱一次比一次恐怖。”

在此事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同时,6月17日,江苏南通某幼托机构老师捆绑幼儿做视频,河南范县某幼儿园多名学生被老师殴打的消息也遭到家长愤怒。

尤其是特殊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但也是一项事业。他不是靠几个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靠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全社会的支持。

张女士说,5月26日报警后,广州天河区警方立即将王及当天在场的4名老师控制。张女士了解到,四位老师的供述一致指出,孩子的伤情是受到了王的体罚。

如果法律和配套跟不上,家长和网友的任何愤怒和抗议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经过26天的抢救,张女士的孩子于6月20日凌晨5点23分死亡。6月21日上午,张女士来到广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检验中心,对孩子的尸体进行了尸检。

是轻判吗?显然,法律给出的判断有其依赖的标准。但是对于受害儿童的家庭和整个学前教育来说,造成的恶劣影响和打击是深远的,尤其是对于这些受害儿童的家长来说,他们的愤怒绝对不止于此,他们绝对认为量刑过轻。

在谴责这些无良教师漠视法律意识、违背师德、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同时,这些教师当然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根本问题不仅仅是惩罚他们,而是如何系统地解决违法违纪问题,让犯罪成本高到他们无法承受。

距离2017年11月震惊教育界的“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已经过去了四年半。最终,2018年5月,刘亚男被一审以虐待被监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照顾未成年人。

经检察机关批准,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天河警方批准逮捕。

综合上游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广州一名7岁儿童在早教机构受伤后严重昏迷,经26天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怀疑是老师体罚所致。

6月21日,孩子的母亲张女士(化名)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沉浸在悲痛中的张女士说,6月20日,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她委托广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检验中心对孩子进行了尸检。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但每次听到“花朵”被破坏,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难过和愤怒。

可能是顾虑太多。我们也相信,有时候,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有很大的威慑力,法律比爱情更强大,但受伤的爱情总是要用一生去抚平。对于幼儿来说,造成的伤害是一生的阴影。

有人说,对那些教育虐童者,终身禁止从事教育工作也不为过。

一位网友留言:“每次看到这种新闻,我都坐不住了。”

当时这件事造成的恶劣影响还在早教康复机构的教师团队中心挥之不去,很多地方都组织了专题学习教育。但最终判决只判当事人一年半,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2019年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刘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记者采访了解,张女士称自己的孩子在广州一家名为全友想象家园的教育机构幼教衔接班就读,准备今年9月上小学。她在这个机构学习了两年多,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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