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促进实施方案。 <精神分裂>
“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推进目标是稳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入学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已完成义务教育并愿意接受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青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全省现已实现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全覆盖。《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到2025年底,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新的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到2025年,将拥有5名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学校建成功能齐全的资源教室。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校四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建设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哈尔滨市和人口较多的城市以新建或改建方式设立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有需要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设立自闭症儿童学部(班)。
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就近幼儿园随班就读,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普遍设立学前班(班)或附属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快发展中等特殊教育。到2025年,确保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哑高中(系)。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系(班),支持特殊教育职业高中按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教师配置,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新任校长、教学副校长具备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或经历,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加强教师培训,鼓励绥化学院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鼓励省内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加快推进师范专业特殊教育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各级政府对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定体系中应建立分类评定标准。在职称评定和各种奖励上,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记者陆晓燕)
提高教育经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增加预算投入。加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上门服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不同学龄学生实行减免教学费、学费、发放生活补助和助学贷款等措施。鼓励公益性投入,支持有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鼓励各有关部门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印发了《黑龙江省“十四五”发展促进特殊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至少建成1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哑高中(部)。每个市(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系(班)。21日,省教育厅解读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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